“躲猫猫”案死者系狱霸殴打致死 官方回应三疑问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2/28/xinsrc_1520206280932000156838.jpg人者之一普华永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2/28/xinsrc_1520206280932312283139.jpg
死者李荞明
昨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躲猫猫”事件司法调查结果:死者李荞明在晋宁看守所,遭同监室牢头狱霸以“躲猫猫”为借口进行施虐和体罚导致死亡。
发布会上,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代表公安机关向李荞明家属致歉。
知情者称,“躲猫猫”事件被披露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做出批示,限期查处。
李荞明遭牢头狱霸殴亡
据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刘小凯介绍,经检查机关侦查,查明李荞明多次遭“牢头狱霸”殴打,最后一次被打时,头部撞墙致受伤,送医后死亡。
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
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荞明于2月12日死亡。
嫌疑人有串供行为
据刘小凯介绍,案发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荞明系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
根据检察机关侦查,张厚华等人的犯罪事实及其串供行为已有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报告,以及同监室所有在押人员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刘小凯表示,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殴打李荞明致其死亡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建议对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实行数罪并究。
检方驻所工作人员被免
据刘小凯介绍,检察机关发现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殴打、体罚在押人员等监管不到位、管理混乱的问题。对监管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行为,已立案侦查。晋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决定免去该室主任赵泽云的职务。
另外,公安机关亦对5名责任人作出处分。
6名受处理人员
晋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 赵泽云 免职
晋宁县公安局局长 达琪明 行政记大过
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闫国栋 免职、行政记大过
晋宁县看守所所长 余成江 撤职
晋宁县看守所副所长 蒋瑛 撤职
晋宁县看守所民警 李东明 辞退
http://imgs.xinhuanet.com/icon/newscenter/news_xy.gif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