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eag 发表于 2009-2-28 15:17:09

14年牢狱生活抹不去30年积怨(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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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被告人戴上助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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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丁启润情绪显得很激动。
两次入狱共十四年的有期徒刑依然没有磨灭一个人心中对他人的怨恨,刑满释放七年后他再次犯罪,用事先准备好的猎枪及尖刀凶残的将一对夫妇杀害,同时还将另一人扎成重伤。2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丁启润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上午9时30分,被告人丁启润被法警带进法庭,由于他的听力很是不好,法官特意给他准备了一个助听器并给他戴上,以便让其能够更清楚的听清法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的问话。丁启润是房山区人,小学文化,农民,57岁的他有14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1978年7月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1995年3月他又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丁启润因琐事与本村村民杨某、王某、郭某等人产生矛盾并蓄意报复。2008年5月28日6时许,丁启润携带双管猎枪、匕首等作案工具,骑三轮车至房山区大石窝镇镇江营村杨某住处,欲行凶报复,因杨家无人未果,在砸碎杨家房门玻璃后,丁启润来到该村王某家养殖场内,持枪先后击中王某胸腹部、头部及其妻李某右肩背部,并用匕首猛刺李的左上肢及腋下,致王某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致李某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丁启润又到该村郭某家小卖部欲持枪杀害郭某时,郭将猎枪夺下,过程中丁启润持匕首刺扎郭的妻子翁某胸腹部数刀,致翁某重伤。
在庭审中,法官及公诉人一遍遍的重复着自己问话,并尽可能的简明扼要,为的就是让丁启润能够听清楚。而在法庭上丁启润情绪显得很激动,并大声喊叫“我和谁有仇我就要杀谁”。对于检察机关指控其杀人的事实,丁启润供认不讳。据他讲,他和这些人的矛盾均发生在不同的年代,从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累加起来已经有30多年了,但这些矛盾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产生矛盾的时候,这些人都在村里担任着村干部的职务。丁启润一直自己过活,无依无靠,再加上他又没什么本事,生活非常困难。据丁启润说,他与王某的矛盾产生在上世纪70年代,当时王某的父亲在村里任村干部,村里为了可怜丁启润,给他分了一块土地让他种庄稼,而丁启润却用土地种起了树苗,树苗的逐渐“成长”影响了周围王某家所种植的粮食,待王某后来也改种树苗后,其却找到王某说王家所种的树苗影响了他的树,就这样丁启润与王某结下了仇恨。到了80年代,王某又与当时在村里任村干部的杨某产生了矛盾,原因就是因为杨某没有和他说明原因就不再让其看管施工所用的沙子。到了2007年,村干部郭某的一席话又让丁启润对其产生了怨恨,原因是当时郭某找到丁启润说,其要是享受低保,家里就不能养狗,反之就不能享受。另外丁还说,郭某在当村干部的期间,不仅弄坏过他的三轮车,还少发过他一桶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丁启润目无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及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当中。一中院将在审理后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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