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西省高校九名责任人违法违纪受处分
因贪污受贿、乱收费等原因,去年,山西省共处分了高校责任人9人。今年,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在招生、基建、财务、采购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昨27日记者从2009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上了解到的。据介绍,去年,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508件(次),查处违规收费金额505万元,目前已清退464万元,并给予26人以党纪政纪处分。这其中包括9名高校责任人,涉及6所高校的6起案件。汾阳学院医学临床系原主任王某、党务秘书张某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追究刑事责任;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原副处长王某贪污受贿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追究刑事责任;晋中学院文学院原院长白某乱收费用、私设"小金库"受到撤销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太原师范学院物理系副书记尉某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阳泉学院社会科学系主任张某乱收费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省电大泽州进修校程某、金某、牛某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另外,根据举报,及时查处了某市对口升学替考案,取消了40多人的报名资格。高考期间,查处违纪考生500多人。
今年,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将成为教育部门的问责重点,着力查处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与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招生、基建、财务、经费、采购、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实行"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的责任追究制,纠正和惩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张晓丽 雷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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