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产品能否迎来“花样年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决定:在2004年至2006年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底制定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未来几年内,整体家用电器的节能指数应提高30%以上。到2010年,部分家电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利好不断,节能产品能否迎来“花样年华”?
能效标志能否成为“救心丸”
有关问卷调查显示,选购家电时消费者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优先顺序为:功能、价格、节能、品牌、款式和售后服务,节能因素在选购家电时并未处于最优先的位置。消费者在购买同类家电时,对节能商品价格的可接受程度达到70%,但对国家能效一级、欧洲能效等级和空调的能效比等节能概念的了解程度均只有20%左右。
调查还显示,消费者选购家电时判断家电是否节电的主要依据明显不足,从听从厂商宣传到自我查验,方法不一,甚至有十分之一的消费者干脆认为无从判断。在选购家电时,一半以上消费者的主要心理障碍是怕厂家炒作概念,其它障碍依次为:对商品是否真正节电心中无数、价格较高、不知道或不会计算能省多少电费。
国家能效标识的实施能成为消费者选择产品的“定心丸”吗?中标认证中心(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副主任王若虹认为,对节能产品认证开展经济和技术评估制度,强化对节能认证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严办弄虚作假的行为,国家出台配套的激励政策和违规处理办法等等措施,将有助于节能产品早日走进百姓家。
“游离态”的认证管理
王若虹所说的要强化监督机制,在记者采访中得到了印证。“引导性的认证政府部门不好做,如果认证让行政部门做,就会有失公允,因为政府出面是强制性的,而专家出面则是引导性的。我们的认证只是个检测结果,不需要监督。”自称有中标认证中心授权电子信息产品节能认证的省内某实验室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今年初,省建设厅张泉副厅长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节能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国家没有专门的建筑节能的管理机构;地方也未明确专人和专门的机构来监管建筑节能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力度。节能技术和产品的认证工作还未进行。建筑节能的技术、产品门类多,性能要求高,直接涉及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应该对市场进行规范,并通过权威的认证机构对节能技术、产品进行检测、认证……”
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赵家荣也在今年5月9日上海举行的第六届国际高效照明会议上指出,“国内照明产品市场还不够规范。尽管制定了多项照明产品的能效标准,一些企业的产品取得了节能认证,但配套法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企业良性竞争的机制尚未形成。”
据省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各种产品认证不仅种类不一样,其包含的意义也各有不同。从今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能源效率标志规则》要求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空调和冰箱必须贴上统一的能效标识,但变频空调由于技术原因不包含在内;节能标识是由中标认证中心发放的,只有经过该中心节能认证的产品才允许使用,节能的标准以国家二级能效标准为衡量依据。前者是强制性认证,而后者则是鼓励自愿性的。
企业对认证的态度也不同。有些效益好、规模大、注重管理的企业,认证是自觉自愿,执行很认真,效果也不错,而不少企业是迫于市场压力,为拿证而拿证。省内某知名空调企业市场部的工作人员就表示,找上门的认证机构太多了,简直让人有点无所适从,不知道选择哪家是好,更怕选择的认证公司实力、信誉不行,将来出了问题,证书等不管用,给企业的宣传、形象等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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