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开门40大盗 发表于 2009-3-2 13:30:42

依法禁毒何需套用“战争思维”

  国际禁毒日前后,禁毒宣传再掀高潮。“打一场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实行“大普查、大收戒、大帮教”,开辟“四大战场”,打好“五大战役”。充满火药味的语言,几乎遮蔽了今年的禁毒日主题“珍惜自我,健康抉择”。诚然,这种“战争语言”,可以充分表达党委、政府禁绝毒品的态度和决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但笔者仍有不解,纵览各项禁毒工作,无论禁吸、禁贩、禁制、禁种,均属正常执法活动,何以要如此套用“战争思维”,搞得硝烟味十足呢?
  再回顾一下历史,在我国执法活动中,此类“战争”“战役”已不知搞过多少次。1983年严打以来,“春季行动”、“夏季战役”、“秋季攻势”、“冬季会战”的“四季歌”一直唱到现在。从当年要以“三大战役”“根本扭转社会治安形势”,到1996年再次要以三个月“集中统一行动”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我们看到了企图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解决治安问题的思维局限。而今,三年为期的“禁毒人民战争”又要“彻底扭转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趋势”,是否有过于乐观的成份?
  执法活动中“战争思维”盛行,有其历史根源。中国古代兵刑同源,有时不分,所以《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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