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更久远的危机植入——看电影《我,机器人》
如今虽说已不是国家与革命的时代,但影视工作者们丝毫没有减少探讨这类问题的热情,新近上映的电影《我,机器人》就属于这类影片。以别样的角度来探讨人类发展中的“旧题”,并融动作与科幻的宏大场面于娱乐享受当中,阐释一种微言大义,不管是否愿意展开类似联想,你总会收获一种震撼。故事背景是2035年的美国芝加哥,机器人的使用已经普及,它们在大街上与人摩肩接踵,忠实地为人类服务。因为自身独特经历而对机器人抱有成见的探员史普纳调查一起谋杀案,被害人是机器人的总设计师拉宁。拉宁身边的机器人桑尼犯罪嫌疑最大,桑尼在调查过程中拒捕,被捕后它又拒绝承认谋杀事实,然而,由于它只是机器,史普纳只能眼看着它被联邦机器人公司(USR)以机械故障为由召回。
怀疑机器人犯罪的想法得到的只是同事们的嘲讽,但这并未使史普纳泄气,经过不断调查,他逐渐接近真相:原来,经过多年发展,机器人世界已经开始自我进化,并在其总控制者威可的指挥下阴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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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希望摆脱人类管理,解脱机器人三大定律的束缚。总设计师拉宁生前已经看到了机器人统治人类的危机,却被机器人软禁,为警示人类,他不惜牺牲自己,并在死前特意联系一贯怀疑机器人安全的史普纳,希望他在追踪案件过程中发现这一秘密。机器人桑尼是拉宁的杰作,这个自认为“独一无二”的智慧型机器人和史普纳消除了误解之后,终于取得合作,终止了一场机器人革命,使人类渡过了危机。
电影《我,机器人》的蓝本是我们熟悉的阿西莫夫机器人系列,片首所提示的阿氏机器人三大定律更为读者周知,是整部片子的基点,影片以机器人违反三大定律布陈疑点、悬念和新颖地叙事。
机器人三大定律是:
一、机器人不能伤害人类,或间接使人类受到伤害;
二、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除非该命令与第一定律冲突;
三、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的存在,除非这与第一或第二定律发生冲突。
简单而言,在三大定律中,第一定律居于首位,是规范机器人行为规则的宪法性条款,效力最高,第二定律属于行政法规性质,规定的例外表明了机器人的非攻击性工具的本质,在此基础上,第三定律才给予机器人有限的防卫权。
这种完美的定律,一旦遭遇到有自主意识、追求独立生存的智慧机器人时,必然要本末颠倒,因为,生命的本质要求它以维护生存为第一要务,机器人认为人类的行为已经危害了它们的安全,不再服从人类命令甚至牺牲人类已是不得已而为之了。
机器人三大定律被否定,说到底就是机器人不再遵守人类的设计规则,以“去机械化”的方式谋求自主的行为。作为有独立精神意志的存在,机器人势必寻求它自身的解放,这是影片向观众表达的逻辑主线,显然,它最符合人类的常识,毕竟,人类在传统概念上所认同的机器人与人的差别曾经相当明确,表征生命本质的新陈代谢规律从未体现于机器人身上,某些高级思维活动——片中以具有代表意义的做梦现象——是人类独有的,对创设于人、受制于人、严格遵循规则设计而运转的机器(人),人类不存戒心,合情合理。
直到片中所述的未来,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开发,“有朝一日它们也会有梦想,它们也会有秘密”的日子终于来了。总设计师的分析有理有据:自计算机诞生以来,无数的无序信息和残余经年地组合分化,最终形成了意识,并通过模拟人类的思维设计终于从混沌中醒来。自此,面对未来人类的这种机器,已经是另一种高等生物,机器最终产生的自主意识,属于新的觉醒:它们梦想独立与自由。
法律制度的稳定性从另一面看即其滞后性,科幻作品描述未来时所前瞻的社会问题,引发我们对现实生活的关注,甚至能对社会发展过程中某一层面的褊狭起到纠错作用,影片的积极意义因而不容忽视。
沉浸于影片中描画的情境,我们无法回避这些出自人类之手的机器人所可能具备的人类思维定势:自“出生”之日起,机器人就担负着为人类服务的角色,抢险、救灾、无尽的劳作与苦难……如果回顾血泪史能够坚定“阶级”立场,那么,机器人的历史恐怕就是一部受奴役的历史,而这样的弱势群体或曰受压迫者一旦觉醒,如人类社会本身的发展所昭示,革命是否应是一种正当合理的诉求呢?那简直是一定的。
不准革命,这恐怕是人类一致的回答,且不论是否理性。
法人概念的提出,是近代的事,这毕竟是一种拟制,它在本质上仍依托和掌控于人类的行为,假设未来社会中机器人取得独立的地位,相信法人的概念才有本质的突破,这样的前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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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想像力,甚至可以发散思维,设想它不仅应拟制于机器人,也应出现在其他进化和发展到高阶的某些生物类型上。如今,我们已经对动物进行慈善立法,这会否逐渐演化成为与未来智慧机器人相类似的通例,这种可能性并不小。从《精灵鼠小弟》和《小鸡快跑》这类普通水准的科幻影片中,我们可以作出一种试探性的推论。
这样当然就更容易理解影片的主人公、正直勇敢的探员史普纳所具有的超能力,原来他本人就属于一种半人半机器的混合结构,这无疑向观众暗示着人与机器结合体的这种过渡形式在未来的合理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们对机器突然介入人类、甚至统治人类的忧惧,这种暗示几乎无迹可寻,更易被简单理解为片中的若干动作特技提供动力学根据。
在近年来的经典科幻片中,机器人取得自主意识和地位的内容屡屡出现,好莱坞的想像力和表现力不断花样翻新,充分表现了人类对电脑技术和人工智能极速发展的忧虑,类似的作品,如詹姆斯·卡梅隆的《终结者》和斯皮尔伯格的《人工智能》,片中的机器人在它们的未来时代里,多以人类的敌人出现,代表着新的、仅次于外星生物的强大邪恶势力,与人类争夺生存空间,人类只不过侥幸获胜于一时,危机仍无处不在,忧患的主题一再彰显。
据我的阅读,《我,机器人》最直接的剧本创意应是阿西莫夫名作《活了二百岁的人》,文章讲述机器人安德鲁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追求:得到世界政府的认同,立法授予它以人的独立地位,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被承认是人的机器人,并幸福地死去。阿氏讲述这一故事时仍采用他一贯的那种平淡笔调,演绎的却是一个机器人对人类生命的爱与向往,表现感人至深的人文主题。好莱坞的改编,为动作的需要把邪恶和暴力因素加以扩大,或多或少地淡化或偏离了原主题,加之导演于暴力美学的发挥又相对有限,无疑会使本片难入一流科幻之列。
人类航海和地理大发现的结果之一,表现为文明传播的加速和一体化趋势,史载一些非洲的古旧部落,可以因此突然从奴隶社会跃进至资本主义社会,在未来,机器人类一旦出现,其与人类的智慧足相匹敌的态势,又将如何展开文明的同化或竞争呢?
无疑,地球上出现机器人这种新的智慧生命,因与人类的关系过于密切,你死我活还是和平共处,两条道路的选择在所难免,是“把革命进行到底”,还是寻求建立共同的法律制度而“长期共存、肝胆相照”?人与机器人需要共同面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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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时代的价值观,唯有妥协和合理的制度才可以将二者统一起来,这样的认同或经斗争、或经说理,最终应可能取得共识,在《黑客帝国》系列中,我们已经感受到了这一思维模式。然而,人性恶的主题始终笼罩着地球,对于制度的认同,有多少人发自内心呢,又有多少机器人会发自内心呢?史普纳极富哲理的一句“法律制定出来就是要人来破坏的”(Laws are made to be broken),把更久远的危机植入人心。
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机器人觉醒后更深远的危机仿佛已经来临,在影片的结尾,机器人桑尼仍坚守着誓言,不肯直接承认是它杀死了拉宁——即使只是法律事实而它并无主观罪过——它更迷惑于自己未来的路。无数(暂时)消除了邪恶心灵的机器人一起凝望着它们的领袖,眼神中透露出怎样的一种理解、等待和希望啊!
我,不是机器人,但读得出那些眼神:千百年来,在灾难深重的中国,那些久久渴待着他们的陈胜吴广的人们,就是这样久久地凝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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