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法机关公开承诺今年要为民办35件实事
昨日,(河南)省委政法委通报2008年政法机关承诺为民办38件实事落实情况,同时,通报今年政法机关公开承诺要为民办的35件实事省高级法院(10件):1.各级法院要在立案大厅或机关门口设立导诉台或引导员,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引导。
2.省高院院长或副院长预约接访或带案下访全年不少于12次;各中院院长或副院长接待群众来访全年不少于24次;各基层院每周至少确定1天为院长接待日。
3.各中院、基层院每年要开展1"2次集中接访活动,省高院适时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4.各基层院在双休日、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
5.全省法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平均要达到6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平均达到40%以上,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40%以上。
6.开展巡回审判,全省法院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达35%以上,民事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达25%以上,行政一审案件巡回审判率达25%以上。
7.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确保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
8.除依法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2009年年底前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监督。
9.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
10.各级法院要经常邀请聘请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自觉接受监督。
省检察院(8件):
1.省、市、县(区)三级检察院全部开通检察专线网网上视频接访通道,通过视频接访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申诉信访人员对下级院接访不满意的,可要求上一级院通过视频接访。通过视频接访受理的案件,办理结果要在3个月内答复当事人。
2.在检察院办事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场所,建立办理案件查询系统,对非涉密信息进行公开。
3.省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全年不少于12次。市级和基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全年不少于24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检察长每月接待时间要提前一周公布,接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在3个月内答复来访人员。
4.6月和12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三,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各组织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
5.根据案件自身情况,轻微刑事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办理速度,减少群众诉累。
6.选择20个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
7.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刑事不诉案件被害人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刑事被害人权益。
8.对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收到一件,调查处理一件,并在1个月内对举报人做出答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最迟不超过3个月。
省司法厅(9件):
1.全省监狱办成10所警示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省未成年劳教所建成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每月两次向全省青少年开放。
2.实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待,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监督。
3.设立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点)1000个,每月第一周周日免费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
4.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公证。
5.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一律减收费用,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20%。
6.3月底前,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在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
7.在全省5.7万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纠纷调成率要达到91%以上。
8.筹措资金100万元,用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救助工作。
9.创办河南普法网,普及法律知识。
省公安厅(8件):
承诺事项涉及公民申办二代身份证、简化出入境证件办证程序等8件实事。
据悉,省委政法委每季度将综合省直法检公司四部门对各省辖市排序及平时掌握情况,对18个省辖市落实承诺情况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布,排名靠后的单位将取消当年度本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新华网河南频道-大河网 李红 马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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