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改变 发表于 2009-3-6 21:39:05

毁锁入库施盗窃 换锁再盗留证据

三人结伙毁坏仓库门锁实施盗窃后,更换新锁以备再次盗窃,结果留下证据锁定自己罪行。2月25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杜玉亮和王学龙。
2008年1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杜玉亮、王学龙、应某驾驶一辆货车来到临沂市罗庄区烟花爆竹公司仓库,用携带的钳子铰断21号仓库门锁,盗窃库内烟花爆竹,然后用一把事先携带的门锁将仓库门锁好逃离现场,两天后三人再次盗窃烟花爆竹。11月11日,该公司发现被盗后报案,杜玉亮、王学龙二人被抓获,而应某则闻讯潜逃。2009年2月,杜玉亮、王学龙二人被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杜、王二人虽然承认盗窃事实,但对盗窃的具体数目拒不交代。检察机关根据杜玉亮等人盗窃后将门锁更换的事实,排除了其他人盗窃的可能性,认定丢失的370余箱价值6.17万余元的烟花爆竹系杜玉亮等人所为。 (赵云昌 魏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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