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同小吉 发表于 2009-3-7 09:56:19

“政法津贴”发得好

  前不久刚有南京拟涨法官工A>资的新闻(新华社7月2日电),现又有云南省南华县参照人民警察的警衔工资给法官核发政法津贴的新闻(《人民法院报》7月18日第2版),真可谓喜讯成双。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南华的作为并不“贫困”,富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示范之一,秉承法律精神,敢为天下先。已颁行十年的《法官法》拟推行涨法官高工资制度,但该法就法官工资所规定的“国家规定”一直没有出台,而现实中担任法官的条件越来越苛刻,法官的职责越来越独立和重要,法官的审判任务越来越繁重,针对以上情况,南华秉承法律精神,不等不靠,在法律许可和公众容忍的范围内,给法官核发政法津贴,勇作天下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敢为天下先,可敬可嘉。
  示范之二,初步消除法官工资低于法警工资现象,切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如果要给法官涨工资,定会引发众说纷纭——这已经在南京拟涨法官工资这一新闻事件中得到证实,但面对同在一个法院工作法官工资却低于法警工资这一奇怪现象时,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取舍原则,也许会有更多的人支持法官高工资。南华不做表面文章,不回避实质问题,勇解深层次问题,从善如流,初步消除法官工资低于法警工资这一奇怪现象,努力构建政法领域里的和谐,切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可敬可嘉。

  (作者单位:472100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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