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媒体的批评
报载:进入7月,上海连续出现多日高温,又遭遇暴雨等天气,道路交通异常拥堵。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听取新闻媒体和市民的批评,每天由专人收听收看新闻媒体的报道,形成“道路交通舆论信息反映快递”,将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给新闻媒体。笔者以为:上海市交警总队对于批评报道快速反馈,找不足思改进,借舆情促工作。此举值得肯定和提倡。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的执法行为,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某些遗憾和不足。认真对待新闻媒体和群众的批评,我们就能及时发现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容易找准问题的症结。
毋庸讳言,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政法机关和有些执法者总认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批评就是抹黑,单位或个人形象因此受损,怕丢面子,讳疾忌医。有的保持沉默,置之不理,有的暴跳如雷,向媒体发难……其结果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长期积累,又容易重犯同样的错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领导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政法机关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只要是善意的、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批评报道,都要虚心接受,敢于承担责任。笔者以为:上海交警总队的借舆情促工作之举完全符合上述要求。诚然,新闻媒体和群众的批评难免有局限性,也不完全正确。对此,最好的态度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闻过则喜,积极改正。这样做,从小处说,有利于改进政法工作,容易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从大处讲,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在这方面,上海交警总队给我们带了个好头,放了个好的样子,是值得我们所有的政法机关和执法者认真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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