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穷人”降温
1995年7月,美国芝加哥因为高温,4天热死了700多人。随后芝加哥市政府和市民进行了反思,“热浪是一种特别的灾难,主要针对穷人”——这个观点从专家的理论成为芝加哥人认可的政策起源。芝加哥市政府作出了一个新的高温决策,只要温度攀到90华氏度(约合32.2摄氏度)时,芝加哥义工将不时造访该市老人与体弱多病者。与被照顾者接触的大约有17000多人,不管是警官还是乞丐,都经过训练,随时报告处于危险状态中的老弱者的情况。当温度升到105华氏度(约合40.6摄氏度)时,全市启动紧急预案,所有市政建筑都进入24小时制冷状态,并免费向市民开放。在10年的时间里,他们形成了这套高效的高温反应体系,这套体系不仅成为全美效仿的模式,也令世界其它备受高温折磨的城市借鉴。高温是一场灾难,对此,正处于高温之中的我们有深刻的体会。但当我们在为将空调打成多少度而烦恼时,大概很少有人想到那些没有条件享受冷气的人们,因为此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人们很少听过“高温灾难主要针对穷人”理论,就算有人提醒过,但在具体的防暑降温措施中,也从未明确地将“穷人”放在救济的首要位置。
我们有一部《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但这个暂行条例的“暂行”之路已走过了漫长的45年,而且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那些“有单位”管辖的人,而更多的人,如农民、民工及城市失业人员,连这个暂行条例里规定的保护措施都得不到。我们经常可以在一些工地上看到,烈日之下,一些民工仍在作业,而他们所得到的保护可能只是自备的一条湿毛巾。到目前为止,政府的公共政策和社会管理对于高温灾难还远不够重视,更谈不上完整的高温管理体系。其实在民间,高温休假、高温补助等高温立法问题一直呼声不断,但相关部门始终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回应。
据资料显示,一些国家与劳动者相关的法律中,规定避免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被视为避免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工作,可见,高温本身就是一种危险,而劳动者避免在危险条件下工作,是他们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我国,由于没有明确的措施来保护劳动者的这一权利,使得这项权利不够明朗,因此,与其对应的责任也无法明确。因此,我们的现状是高温祸及公民,却没有相应的责任承担者,更谈不上追究责任了,弱势群体在高温中的处境,从各大医院长长的因高温而求医的队伍中就可以明了。令人担心的是,这种情况已不是特例,已成为一种常态,近几年来,每逢盛夏,医院就会上演这一幕。
高温立法是政府对劳动者的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只有依赖法律的支持,才能使自己的权利得到基本的维护,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将“高温灾难主要针对穷人”的理念植根于决策者心中,并体现出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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