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owgaq 发表于 2009-3-7 09:56:49

“法官权利保障”受到法律界广泛关注

  无锡法官被伤案引出话题
  “法官权利保障”受到法律界广泛关注

  本报讯 8月13日,无锡中级法院与最高法院《人民司法》编辑部在锡联合举办“法官权益保障”研讨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的陈卫东、张志铭、卓泽渊等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纪敏、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江苏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丁巧仁、政治部主任屈建国,无锡市委副书记周解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大;全国部分法院、检察院代表和无锡两级法院院长共60余人以及20余家媒体应邀出席研讨会。与会代表就如何维护法官合法权益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会议呼吁全社会来关注法官权益保障,并从理念上、源头上、机制上、甚至立法上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从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据悉,法官权益保障议题的研讨尚属国内首次。
  近年来,伤害法官的事件和侵害法官权益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以我省为例,仅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地法院发生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伤害法官、以极端方式要挟等侵害法官权益事件就达80起。其中,围攻、辱骂、殴打法官的35起;以自杀要挟法官的22起;聚众围堵法院、哄闹冲击法庭、扰乱审判秩序的16起;扬言报复杀害、伤害法官的7起。在无锡地区,今年上半年也发生了多起严重侵害法官权益的事件。如北塘区法院院长和其他院领导被闯入党组会议现场的案件当事人企图泼洒不明液体及扭打;惠山区法院一女法官在接待离婚案件当事人过程中被其用事先藏匿的菜刀连砍10余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陈卫东认为,法官履行职务的人身身份保障关系到国家司法职能的正常展开,如果法官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又何谈司法权威,又何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治国方略又怎能落实。张志铭教授提出了对法官权益的保护要“前置”,不能搞事后保障,应当建立法官权益保护机制。中央党校卓泽渊教授希望加大法官职业化进程,解决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司法审判资源不足与民众需求之间的矛盾。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李浩说,法官代表着国家行使司法权,伤害法官实际上就是伤害了司法制度。
  据悉,目前省高院专门组织力量,针对严重侵害法官权益事件开展深入调查,归纳特点,分析成因,寻找对策。无锡法院从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保障法官安全的目标出发,着手建立“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如成立“法官权益保障”机构,采取配套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接待当事人来访制度、突发事故预警机制、安全保卫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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