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oGeNGF 发表于 2009-3-8 21:04:06

南开法学院副院长:司法官无需参加公务员考试

目前,要实现“法学专业毕业生”向“司法官”的角色转换,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两次考试。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认为,这违背了法治的公平原则,司法官从业只需参加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无需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
对两次考试违背法治的公平原则这一结论,侯欣一给出了两方面理由。他先从司法官的职业性质进行了分析。“法官、检察官和医生、教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样,是专业技术人员,而后者在就业门槛设置上只要求具备专业技能资格,即只参加一次考试”。从人事管理分类的角度,侯欣一也进行了比较:“同属于公务员序列的党政人员,其就业门槛也只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这一次考试。”侯欣一认为,如果司法官的收入明显高于党政人员,或高于教育、医疗等技术行业从业人员,抬高其准入门槛也有一定道理,但“我国现实情况显然不是如此”。分析导致现行两次考试制度产生的原因,侯欣一认为主要是观念问题。“人事管理把司法人员简单地公务员化了”。

“两次考试加重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压力,从而异化了大学法学教育,最终会影响司法官的整体专业水准和职业精神。”侯欣一表示,一名合格的司法官,品行和知识同样重要。“要真正理解法治的理念,养成守法、护法的独立品行,需要良好的大学文化的缓慢熏陶和科学的教学计划的严格执行”。然而,在近年的教学中,侯欣一却总能碰到这样无奈的现象:学生们从大二就着手准备事关命运的两大考试,大学和研究生阶段的最后一年,来课堂上课的学生更是寥寥无几。“许多学生被迫把法学院的学习完全当成了应对两次考试的培训班和速成班,除了与考试有关的学科、有关的教材和复习资料外,无心阅读其他书籍,无暇思考其他问题。即便和考试有关的学科,也采取条理化、统一化的速成方式进行学习。熟记法条、死记标准答案。这很危险”。

为此,侯欣一建议,法学专业毕业生进入法院和检察院就职,只需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一次考试。“司法官依法履行司法职责,其所需知识,司法考试已进行考察,公务员考试为未来公务员履职所需设定的内容,于司法官而言不是必需。重要的是,现行司法考试,其难度远远高于公务员考试,因而不存在降低录用标准的担忧。”侯欣一认为,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减少了学生用于复习考试的时间,“节约的时间用于专业课学习,最终将惠及我国法治建设”。(记者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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