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14年前奸杀妻子凶手 被判死缓
徐州沛县张寨镇苗凹村村民苗后启的老婆,14年前夏天的一个中午在田地干活时,被同村的一名中年男子苗德森奸杀,后苗德森被警方抓获,并被判15年有期徒刑,而苗后启则认为其被轻判。去年春节期间,苗德森被提前释放回家,苗后启提刀将其杀死。6日,记者获悉苗后启已被徐州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赶到该村采访发现,该村及附近几个村子不少村民竟希望法院能够“法外施恩”,对苗后启“从轻发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妻子14年前被奸杀
14年前的一个夏天,在张寨镇这个偏远的村子里,村民一如往常在田间劳作了一天,都回家休息了。奇怪的是,到晚上8点多,苗后启的妻子刘桂侠,依然没有回家。因为苗后启在外打工,他父亲死得早,他母亲张红英就找了几个村民打着手电筒下地寻找,找了几个小时也没有找到。一种不祥的感觉顿时涌上张红英的心头。次日早上,张红英发动全村的村民帮忙寻找,终于在距离村子两里外的苇塘中找到了刘桂侠。但见到的是儿媳妇趴在水中,头部流血,人已经死了。
记者在沛县警方1994年的一份刑侦材料中,看到当时此案侦破的过程:沛县张寨乡苗凹村村民刘桂侠,女,43岁,被杀死后移尸在其责任田东北角的苇坑内,尸体下身赤裸。经现场尸体勘验,沛县公安局专案侦破组对案情作了认真分析,确定案件性质是一起流氓、强奸杀人案,但也不排除报复杀人的可能性。此后,沛县警方通过逻辑推理和多次的实地实验,认为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遂以案件发生所在村为中心开展工作。29天后,此案很快有了线索和证据,凶嫌浮出了水面,真相也大白于天下——行凶者是本村村民苗德森。按照农村的辈分,时年39岁的苗德森,应该喊死者刘桂侠叫婶子。
14年无法解开心结
这起轰动一时的强奸杀人案件很快进入了诉讼程序。但是,苗德森被判刑15年的消息传来后,苗后启和家人觉得无法接受。
案发后两年里,苗后启先后奔波往来于沛县和徐州的司法部门,要求重惩凶手。被告知,杀害他妻子的凶手苗德森,经法医鉴定,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即犯罪时,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不能被判死刑。这样的解释苗后启无法理解,觉得自己遭遇了“不公正的对待”。
据苗后启的妹妹苗淑萍回忆说,刘桂侠嫁给他哥哥后,两人相处很是和睦,并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平时他哥哥在外打零工挣点钱,嫂子在家种地,并照顾母亲和子女,日子虽然清苦但也过得很踏实。嫂子死后,因为家庭没有了女主人,哥哥既要照顾老娘,还要照顾孩子。
苗后启的邻居苗振路说,苗后启在妻子被杀前,性格乐观,平时喜欢说说笑笑。但是,失去妻子后,就似乎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经常闷闷不乐。熟悉苗后启的人发现,在妻子遇害后,苗后启还有了喜欢一个人喝闷酒的习惯。“你要是不给我解决,那我就自己了结!”酒酣后,这样的想法苗后启不只一次在亲属面前所流露。记者在苗后启居住的房间内,看见房间的大梁上,吊着一个百余斤的沙袋,地上放满了各种哑铃和杠铃等练武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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