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院推出司法便民20条措施
(辽宁)省法院向全省法院最近下发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便民20条措施》,为人民群众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据悉,在20条措施中,有6条是涉及立案、信访便民的。 《措施》要求,要建立一小时和当日立案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一小时完成登记立案;需审查受理的案件,审查立案当天完成,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在7日内依法处理,不得因为提高结案率而在年底拒收当事人申请立案的请求。要建立便捷、舒适、高效的立案(信访)接待大厅或接待室,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实行多元化立案方式,对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对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人民法庭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受理案件。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措施》要求各基层法院要健全案件速裁工作机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要进一步简化简易程序的相关环节;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依法简化程序审理;要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对于边远地区或者纠纷集中地区,人民法庭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 (张之库李 明)
最高法院推出司法便民17条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