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五方面问题
2009年3月10日下午3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王胜俊]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法官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足,在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上自觉性不高。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一些案件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不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三是有的法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感情不深,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以及对群众诉求冷漠、推诿拖拉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有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极少数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五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花大气力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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