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名民办教师之15年维权路
辞退风波1991年夏天,暑假结束正要开学的时候,张兆全突然接到镇政府的一份处理决定:
“张兆全,1983年6月结婚,1984年9月生育一胎(女孩)。又于1988年2月超生二胎(女孩),被罚款1000元,已做男扎手术。张兆全,身为民办教师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其错误事实及蒙阴?1990?4号文件中关于计划生育的‘民办教师、合同工、临时工一律辞退’的规定,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民办教师张兆全以辞退的处理,任何单位不得录用。”
对于自己的超生,张兆全是认罚的,但早在1988年超生第二胎时,就已经接受过处理。何以时隔三年后,又要接受处罚?况且这次的处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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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自己作为民办教师的资格被取消了,意味着每月固定的二十几元钱的工资没有了。
处理决定中提到的蒙阴?1990?4号文件,当时的张兆全并没有见到。
遭遇类似经历的不止张兆全一人。尽管心里觉得不平,张兆全他们还是默默接受了被辞退的事实,各自情绪低落地回到了村里。
然而后来他们发现,全蒙阴县只有蒙阴镇有超生问题的民办教师被辞退了,其他乡镇都没有这么做。而且,蒙阴镇有超生问题的公办教师还在学校上课,其他单位相同情况的合同工和临时工也都还在照常上班。
蒙阴镇太保庄联中原民办教师张立高说:“被辞退后,其他单位也不敢录用我们,干了大半辈子老师了,我们不会干别的,当时我们开始找县里反映情况,为什么全县只有我们镇这么做?我们热爱教育工作,希望还能回学校当老师。”
蒙阴镇这次70多人联名找县里反映情况,并没有得到他们理想的结果。相反,从1991年下半年到1993年,桃墟镇、坦埠镇、旧寨乡等13个(现合并为11个)乡镇,也通过集体开会、书面通知、口头通知互相转达等方式,对各自辖区以前有超生问题的民办教师不同程度重新做了处理。
各乡镇这次被处理的民办教师总人数为340人,而蒙阴全县民办教师也不过600多人。
政策与执行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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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新问题又出现。被辞退的340名民办教师得知,各乡镇处理的标准并不一致,有的头胎生女孩的不做处理,有的教初中的不做处理,有的“上面有关系的”也没有被处理。普遍来看,公办教师基本上没有被处理。而整个临沂市,只有蒙阴县是这么处理的。
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桃墟镇岭前村原民办教师姚作信尤其难以接受。自己的转正考试刚通过,转正名额也下来了,转正之后每月工资将由原来的20多块涨为500多块,眼看着总算熬出头,转眼间一切都没了。而且,同村与自己情况类似的两名民办教师,不明白什么原因,还在学校照常上课。
旧寨乡李家宅子村原民办教师胡家良更弄不明白,校长刘某也超生二胎,怎么还能开除我们,自己却没受任何处理?
到底让大家被辞退的那个文件是什么内容,怎么规定的?有人找到了这份文件——中共蒙阴县委蒙阴县人民政府1990年3月15下发的“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就是蒙阴县?90?4号文件。文件中有这样的条款:“……3、犯超生错误的国家干部、职工……取消夫妇双方今后在综合评先树优中的资格。其中,是民办教师、合同工、临时工的,除按上述规定进行一次性罚款及其他处理外,一律辞退,任何单位不得重新录用。”
不过,在这份文件的结尾他们发现这样的话:“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原来已作处理结论的一律有效。”
姚作信说:“对国家的计生政策我们绝对支持。县里这份文件没有错,但是对我们不适用。按照县里这份文件,各乡镇显然不能把以前我们犯的超生错误再揪出来处理一遍。如果每次出台新政策,都把以前犯错的人找出来重新判一遍,对我们的处理,是不是永远都没完没了?而且这个文件也特别指出对我们以前做的处理都是有效的。”
那么,各乡镇是否有权力辞退在编老师呢?他们进一步查找法律依据。在1985年11月“山东省政府关于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中,他们找到这样的规定:对于教师管理,县市区的主要职责是“任免县属学校领导干部……负责办理全县学校人员编制、调配和公办教师的自然减员……负责考核确定民办教师的任教资格”。乡镇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乡镇的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公办教师的管理、调配和调整安排,但不得调出教育系统。负责从经县教育部门考核并发给合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民办教师,报县备案;提出辞退民办教师的建议,报县审批。”
记者收集到十几份类似于文章开始对张兆全那样的处理决定,每一份上都盖了两个公章,一个是乡镇政府或乡镇委员会,另一个是乡镇教育委员会或教师所在学校。
姚作信、张立高等老师分析之后认为:“乡镇政府没有权力辞退我们,我们必须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从写信举报到上访,从县里到市里省里,这300多名老师漫长的维权路,十分艰苦。
补助发给了谁
蒙阴县地处沂蒙山腹地。
张立高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现在蒙阴县,一个普通正式老师的月收入最低是800多元,一年差不多能收入1万元;而一个农民,全家口粮地里收获的全部作物卖掉,加上间种的桃树收获的桃子全部卖掉,一年满打满算全家可收入2000元。如果去除买种子、化肥、农药的钱,再扣除农业税(当地尚未取消),人工还不搭钱,算到最后会是负数。
庄稼地里这笔账实实在在摆在这里,教书和种庄稼有天壤之别,这也坚定了他们要讨到说法的决心。
从1991年到2005年,他们的上访从没有间断。1998年夏,姚作信等人了解到一个新情况:虽然已经被辞退多年了,但是自己的名字还在临沂市民办教师的花名册上。姚作信说,当时接待他们的一位负责人称“你们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有民办教师以来,在1998年之前,全蒙阴县因为各种原因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一共只有13名”。而国家每年的教育补助,也还是按照这个花名册往各县区发的。
如果说以前的维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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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己受了不公正的对待,那么这次,300多名老师愤怒了:既然我们的名字一直还在,国家给的教育补助还照发,这么多年这些钱都到哪儿去了?
对于办学经费,国家曾经有规定:“国家拨给的教育事业费……由县下达到乡,不能减少,不得截留……要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挪用和平调”。
老师们判断,这笔钱可能由市里发到县里,被县里截留了。他们进一步推测,可能自己的名字这几年一直被别人在顶替冒用着,毫无疑问,教育补助也是别人代领着。
对此,蒙阴县教育局纪检组长文增华明确表示,“不可能,这些教师被辞退之后教育补助全部停发了,他们在教育系统完全被除名了。”
记者前往临沂市教育局了解情况,颇费周折找到该局人事科长刘伟,刘伟称:“各县民办教师的情况市局不掌握,我没法告诉你蒙阴县历史上辞退了多少名民办教师。每年不干的教师各县区报上来我们就删掉,具体数字不统计,我们只知道现在有多少干的。”
由于现在老师的身份都是公办教师,民办教师已经成为历史称谓,刘伟说,具体到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不干的,市局肯定不清楚。记者对1998年的情况表示疑问,刘伟再三声明无法告知。
对当年在编民办教师名单的追问,到此只好打住。可是国家拨的教育补助,那么多年来究竟哪儿去了呢?
没有答案
对于这些民办教师的遭遇,蒙阴县教育局纪检组长文增华及蒙阴县政府几位负责人个人都表示很同情。文增华说:“如果是我,我也要问,一定要问个清楚。”但他也明确表示“这件事没有政策可落实,再上访属于无理取闹”。据记者了解,目前这300多名教师正准备一次大规模的集体上访。
文增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2年2月20日《蒙阴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三制”改革中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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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问题的情况说明》,以这份说明来表示当时辞退这批民办教师是有政策的。
在这份说明中,蒙阴县教育局分析这部分人上访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各乡镇贯彻1991年清理计划生育遗留问题的文件时,辞退了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民办教师,而对乡镇直属单位和乡镇企业的临时工相对较宽,有的只给予了党纪处分和经济处罚;二是有的乡镇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民办教师被全部辞退,有个别的乡镇辞退不到位;三是有的乡镇对1984年1月1日后超生违纪的,以县委?90?4号文件进行了处理,而对1984年以前的没有重新处理。近几年来现任民办教师转正数量较大,特别是今年省里要彻底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上述几方面引起这部分人心理不平衡,因攀比造成上访。
在这份说明的第一页,记者看到,在1993年7月,临沂地委组织部、人事局、体改委、教委曾联合下发《关于全区中小学“三制”改革的意见》,蒙阴县随后下发(1993)48号文件《中共蒙阴县委、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三制”改革任务目标之一就是清退编外民办教师和不合格在编民办教师。
但多数民办教师被处理是在1993年之前,像蒙阴镇集中处理就是在1991年,远在该文件下发之前。记者对此表示疑惑,蒙阴县政府一位负责人半开玩笑地解释,这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很超前,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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