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行政问责17人 12名科处干部停职免职
在“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还有干部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昆明市有的目标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昨日,昆明市监察局副局长周红玉通报了最近由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对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未按要求购置园林洒水车、五华区4个采矿点未按要求如期开发、呈贡新区月马路建设进展缓慢3个问题进行的调查情况。根据调查结果,昆明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及相关单位按干管权限对1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免职及通报批评问责处理1人,给予免职问责处理8人,给予停职检查问责处理3人,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5人。问题一 未按要求购置园林洒水车
2008年6月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领导一再要求市园林绿化局购置洒水车、建立园林绿化旱季浇灌长效机制,并对购置洒水车一事专门作过3次批示,但至调查时仍未落实。经调查核实,其主要原因是市园林绿化局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职责分工不明,工作衔接及管理不规范。
问责结果 根据《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市园林绿化局局长给予停职检查问责处理;对市园林绿化局2008年1月至12月、2009年1月至今分管此项工作的两名副局长分别给予停职检查和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市园林绿化局绿化处负责人、西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党支部书记给予免职问责处理。
问题二 呈贡月马路建设进展缓慢
按照昆明市政府有关会议及领导要求,呈贡新城月马路建设项目必须2008年10月份动工建设,2009年3月建成,但现已不能按时完工。经调查核实,其主要原因是呈贡新区管委会未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安排任务不明确,履职不到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金铺乡在征地过程中主动配合不够;滇池旅游度假区大渔乡在征地工作中工作不力,导致征地工作迟缓,月马路不能如期开工建设。
问责结果 根据《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呈贡新区管委会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主任、雨花吴家营片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给予停职检查问责处理;对雨花吴家营片区建设指挥部分管征地工作的副指挥长给予免职和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金铺乡分管征地工作的副乡长给予免职问责处理;对滇池旅游度假区大渔乡分管征地工作的副乡长给予免职问责处理。
问题三 采矿点未能按要求如期开发
按照2008年10月27日“滇池流域禁采区矿山封停与后备资源点选定专题会议”的安排及昆明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五华区陡普鲁石灰岩矿必须于200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五华区白龙山石灰岩矿、宜良县禾阳村石灰岩矿、嵩明县落水洞石灰岩矿3个矿点必须在春节前开工建设,2月底建成投产,但至今没有一个矿点按照时限要求建成并投产。经调查核实,其主要原因是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在土地租用、协调解决水电路等问题方面力度不够,进展缓慢,分管领导抓落实和督促力度不够;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在办理采矿许可证过程中指导协调不力,工作不够主动。
问责结果 根据《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市国土资源局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处长给予免职问责处理;对五华区原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区长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宜良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嵩明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五华区沙朗乡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乡长给予免职问责处理;对宜良县汤池镇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镇长给予免职问责处理;对嵩明县牛栏江镇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镇长给予免职问责处理;对嵩明县杨林镇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镇长给予免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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