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jweuq 发表于 2009-3-18 10:57:15

118天:一条铁路与14个“钉子户”的利益之争(图)

由于对补偿方案不满,在将近4个月时间内,梁培和另外13户社员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武广铁路施工因此被迫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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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一名工人在武广铁路一处桥墩上施工。不久前,这里正是“钉子户”的房屋所在。
记者手记
创造公平博弈的法制环境
“钉子”不是“拔”出来的。要创造一个公平博弈的法制环境,让拆迁利益攸关方在其中具有公平的主张,得到公平的保护

经过多个回合的协商,终使武广铁路荔湾段14个“钉子户”自愿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依靠谈判和对话解决利益之争的和谐样本,而不是一起推土机与暴力造就的强拆悲剧。无论梁培们如何表达他们的无奈,最终的结果都至少在法律上达成了共识与和解。

“钉子”是“拔”出来的吗?要拔很简单,动用国家专门工具很快就可解决问题。在武广铁路荔湾段施工中断的118天里,我们既看到了一群私权意识萌醒,敢于向“国家重点工程”叫板的“钉子”,也看到了一个善于利用智慧和对话,在法制框架内化“钉子”于无形的地方政府。我们更希望见到其他地方在解决类似的拆迁矛盾中,效仿“荔湾模式”。

我们不愿看到“钉子”,我们关注的是,在出现“钉子”的时候如何消除“钉子”。采访中,赵志鹏曾向记者介绍那个“每平方米最高4200元补偿”的来历。在2007年之前,荔湾区执行的宅基地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2400元,这个标准延续了将近8年。2007年,在当地河涌整治过程中,这个标准遇到了极大阻力,“无论如何也拆不下去了”,于是区政府研究决定,将标准上调30%,改为3120元。后来,又因为当年房价上涨过快,部分拆迁户意见强烈,故而决定再次增加相应的补贴和奖励,将标准上调为4200元。该标准在武广铁路全线是最高的,是完全考虑当地实际情况的。此外,荔湾区政府还帮助一些村民解决了子女上学和家属就业的困难,给予了应有的人文关怀。

正是在不断的谈判和相互让步之中,正是在各方利益的自由表达与充分诉求之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找到了“合理的平衡点”。其实,在补偿安置协议面前,拆迁方和被拆迁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拆迁方不是“黄世仁”,被拆迁方也不是“杨白劳”。任何一方如果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都不可能找到“合理的平衡点”。双方只有在平等的前提下,充分表达,互相让步,互相合作,才能平衡,实现和谐。

作为拆迁方,尤其是政府主导的拆迁方,由于掌握了充分的信息,处于优势地位,不能与民争利,不能摆出“我就是这个标准,我是政府我怕谁”的凌人架势,漠视个人合法权益,漠视被拆迁人利益。毕竟,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是我们时代发展的主题。

而作为被拆迁方,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主张权利,合法维护权利,不能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敲诈勒索既不可能为拆迁方接受,也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如果采取暴力手段阻止施工单位施工,更为法律所不容。

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社会拆迁的博弈多是一种不平等的博弈,被拆迁方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在很多地方仍然得不到有效保护。这需要社会共同努力,不仅要搭建一个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平等对话的平台,更要创造一个公平博弈的法制环境,让拆迁利益攸关方在其中具有公平的主张,得到公平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武广铁路“钉子户”问题的解决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傅丁根 王舒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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