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进展如何? 前景如何?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出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如今即将五周年。进展如何?前景如何?人民日报特推出独家高层访谈。国务院法制办主任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提高
韩正(上海市市长):四年公开30余万条信息
□依申请公开约3万件
□群众评议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上海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抓手。自2004年5月1日起,上海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率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至2008年底,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30万条,在行政机关办理的4万件公开申请中答复公开或部分公开的约占七成。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聚焦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于民。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同时特别重视推进规划、工商、公安、民政等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的信息公开,以及教育、卫生、就业、住房、交通出行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
注重以公开透明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府行为规范有序。我们把主动、积极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自身建设、自我革命的重要工作。近两年,上海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依法向社会公开了审计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发布了社会保险信息基本情况,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年度、季度报告制度。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不断提高。
注重完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拓展。制度建设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上海先后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评议、监督等制度,着力形成长效推进机制。特别是去年修订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出台了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监督保障、保密审查等三个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协调内容和方式方法等,使发布的政府信息更加全面、完整、准确。
注重强化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们在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注重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不断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同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权交到群众手中,强化群众监督。我们每年向社会公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把公众在政府网站上发表的评议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我们将继续全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 (吴 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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