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两 发表于 2009-3-18 18:55:12

王小石案:隐性“权利寻租”下的悲哀

  2004年11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任职的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因涉嫌受贿罪名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此案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完结,并移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据公开的信息,王小石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向谋求在国内A股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并获得丰厚的非法利益。
  王小石职位不高,一个副处长在中央部委里只能算“办事员”级别,但其事发却揭开了证券发审制度存在潜规则的黑幕,暴露了证监会前发审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已有迹象表明,“王小石案”牵涉面不会太小,人们不禁要问,在其中到底有怎样的暗箱操
http://www.dffy.com/upfile/20050622164654-0.gif
作?到底是谁在寻租,又到底是谁在推动寻租?证监会发审委的寻租空间到底有多大?
  王小石事件重击了中国证券业,同时对中国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让证监会甚至政府的信誉受到影响,使得中国证监会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信誉度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它牵动的是制度的神经和监管层的神经,考验着发审委的公信力。
  无疑,“王小石事件”会成为中国股市制度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案件。这不仅是个人素质或道德品质问题,更反映了股市深层次的制度漏洞。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史美伦在卸任后,曾发表言论说:“在市场出现丑闻的时候,也是改革有机会大步拓进的时候。这也是一条经验。”而业内知名的经济学家和学者更希望有关部门以此为契机,推进证券市场深层次改革的行动。若果如此,便是我们解析王小石事件的意义所在。


  东窗事发
  2004年七八月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举报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根据举报线索,反贪侦查员经过调查,确认“王小石确有受贿嫌疑”,并于同年11月18日下午批捕了王小石。
  在此次搜查前的11月3日下午,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兵分两路,一路向东前往中国证监会,另一路向北至亚运村汇宾大厦,他们的目标分别是:王小石和北京华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林碧。
  但是第一组的行动并不顺利。由于是突击抓人,事前没有通知长驻证监会的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配合,而王又恰好在中央党校学习,检方只好按兵不动。第二天,检察人员才到中央党校以“涉嫌受贿”带走了王小石。随后,执行搜查任务的检察官从王小石家里找出了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卡内有6000美元,另一张则有5万元人民币。
  第二组较为顺利,在行动的当天以“涉嫌行贿”带走了林碧。当时,林正在办公室里打电话“谈业务”。看到身着制服的侦查员走向他时,林碧放下电话,在同事们惊讶的目光中,面无表情地跟检察官离开了办公室。
  经查证,王小石和林碧二人是因为同一起实名举报而被检察院调查的——举报人是林碧的第二任妻子张某。张是北京人,现年29岁,律师a>出身。2004年上半年,她还和林碧住在北京亚运村附近的一个小区内。但是两人的婚姻并不顺利,经常吵架,据说林碧有“暴力”倾向,后两人在2004年7月左右协议离婚。张是在离婚后举报林碧的。大概是因为律师a>出身的缘故,举报材料上甚至连应定罪名都非常清楚,其中不仅有林碧平时的客户名单,甚至还涉及几位现发审委委员的名字。巧合的是,其后不久两位证监会发审委委员被检方传讯。
  关于王小石东窗事发的原因,还有一个在业内流传且细节不断被丰富的版本,似乎很有“戏剧性”——王小石与朋友在深圳合伙开了一家财经公关公司,主要“业务”之一便是向谋求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就在王小石一边当处长一边在党校学习可望提拔的时候,王小石在公关公司的搭档却在与妻子闹离婚,因财产分割出现矛盾,不可调和后,其当律师a>的妻子便去检察院举报他有一大笔钱存放在某处,并提供了完整的举报材料,公安部门介入后,以财产来源不明将该人逮捕。为争取立功减罪,此人供出了王小石。
  如何被抓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王小石为什么被抓?他和林碧有着什么样的关联?


  王小石的“业务对象”
  “幽默的根本乃是人性的善良。”这是王小石在1988年7月大学毕业时,在同学a>纪念册上的留言。而毕业后近20年的事实证明,他既不幽默也没有善良的人性。
  王小石也算是证监会的老人了。他戴着眼镜,文人气很浓,为人非常低调,不爱出风头,也不爱与人交往,话很少,在证监会极不引人注意。在同事眼里,他处在一个不太可能出事的位置——王小石在发行部里只管发审委委员名单的分配,这只是一个程序上的工作,他本人对企业能否上市没有任何表达意见的权力和机会。可以说,他担任着一个权力相对最小的职务,但偏偏在这个环节上,也能出事。
  王小石一直从事的工作是拟上市公司预选材料的预审,主要是跟发行审核委员会联系并组织审核,由于这项工作非常技术性,他本人甚至觉得枯燥。虽然没有任何审核权,但他却是最早知道审核某家企业的发行审核委员名单的人之一,因此可以说,他唯一的优势就是能在发审会前一个星期知道哪些发审委员参与投票哪些企业。
  由于当时的发审委员名单实行保密制,因此,其位置的“含金量”非同寻常,使王小石具有了利用职务便利向国内谋求上市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的可能。
  王小石的“业务对象”是那些包装上市的企业。这些企业如果本身存疑,会在一些问题上打法律法规a>的擦边球。而除了预审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的明显问题会要求及时修改,很多预审员会把一些打擦边球的问题,留到发审会上由发审委员审核。办案检察官认为,“这些擦边球问题很容易被否决,要想通过,就必须事先搞定一些喜欢较真儿的发审委委员。”


  权利寻租的逻辑
  王小石当时所在的发行部是证监会的要害部门。该部门的职责是:审核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发行证券的申请,包括首次发行、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
  所以,王小石出售发审委名单背后的寻租逻辑非常简单:因为发审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决定一家企业能否获得IPO资格。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要上市融资就必须通过发行部的审核,而具体行使这一权力的就是发审委。因此,一方面,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被认为是谋求上市的“路线图”,很多企业想尽办法弄到名单,也有一些地下财经公关公司出售这样的名单;另一方面,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是一种稀缺资源,进入发审环节的拟上市公司弄到这份名单后,经过一番私下运作,通过发审环节顺利上市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增加。
  不透明的名单,权力与义务被滥用,证监会在赋予发审委委员审核权力的同时,没有要求在虚假上市审核中承担责任,这样给发审委委员留下了寻租的空间。早期的发审制度权力集中,签字的人不敢轻易寻租,但是改变成多人签字后,寻租的对象多了,寻租的风险分化了,承担责任的机会成本降低了,同时又没有相应的约束,必然留下寻租空间。
  王小石和上市公司的交易的确有利益交换,利用的是信息的不对称。所以,检察机关对他的指控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便利牟取不当获利。
  也有人为王小石喊冤:王小石手中并没有什么权力,所以谈不上权钱交易,这就好像有人给市委书记家中送钱,看门的老头给指了指路,收了人家两条烟,结果市委书记倒没事,却把老头抓了起来,老头犯的是什么罪?


  有消息称,王小石在反贪人员面前进行了如实交代,将近20多人涉案,王案的效应正在不断扩散,对证监会的冲击已经越来越大。又有消息称,王小石每出售一份发审委委员名单,价钱在二三十万元。在职期间,王向众多企业出售了这样的名单,获利总额近千万元。当然,此数字未经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或其他权威部门证实。
  不管怎样,随着王小石事件的内幕及最新进展渐次浮出水面,让更多的人相信,王小石不过是冰山的一角。有业内人士指出,问题的关键应该不在名单的买卖,王小石的出事,更多的应该是通过信息的通道,利用第三方进行寻租。这个第三方就是中介公司,就是联系拟上市公司和证监会的各种机构。这就不禁让人想起了与王小石有着灰色关系的林碧。


  王林二人的“灰色关系”
  林碧,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人,1996年左右进入福建一家信托投资公司。1997年6月,林碧负责“福建双菱”(现为“漳州发展”)的上市工作。离开信托公司后,林碧转投湘财证券投行部,2000年7月参与了“冀东水泥”的配股项目。
  林碧主要从事“投行”业务,也就是为企业上市融资、资产重组及上市策划公关等提供服务并收取佣金。
  据了解,王、林二人的相识是在林碧就职于湘财证券北京投行部前后,王小石时任发行部工作处副处长,两人是经过王的一位好友引见相识的。2001年初左右,王小石被借调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参加中小企业板筹备工作。当时,林碧多次联系王小石,感情日深。林碧之所以热心联络王小石,也正是看中了王小石所拥有的特殊资源。
  2002年左右,林碧帮助东北证券拿到了福建“凤竹纺织”的上市项目。当时,“凤竹纺织”最初并没有考虑东北证券,但是在林碧的“游说和活动”下,东北证券最终胜出,成为凤竹纺织的主承销商。
  据一位就职于福建某券商的人士说,“林当时回到福建后意气风发,经常向人夸耀证监会的背景。”这家券商当时也希望能拿到“凤竹纺织”项目,后黯然退出。外界猜测,王为林提供了审核“凤竹纺织”的发审委名单。尽管,一直被怀疑与王小石案“有染”的“凤竹纺织”在公开渠道并没做出任何反应。
  2003年上半年王小石重新回到北京,仍在证监会原岗位工作。
  有意味的是,王小石回京后很快买了一辆本田雅阁汽车,并在北京西城区购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住宅楼。
  巧合的是,林碧也几乎同时从深圳到了北京。很快,他干起了老本行——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在一家名叫北京华章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总裁。
  目前看来,林碧和王小石的犯罪可能不仅仅是买卖发审委名单。因为2004年后发审委名单就已经公开透明了,王小石似乎已经没有名单可卖。据了解,王小石与他人合伙在深圳拥有一家财经公关公司,这是否也与林碧有关?


  行贿受贿的资金通道
  在林碧春风得意地帮助东北证券拿到了“凤竹纺织”的上市项目后,还悄然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福州东方纵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据当地工商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林碧出资25万元占50%股份;其妻张某出资15万占30%;其弟林海出资10万元占20%。
  这家公司表面上是由林海和张某打理,但实际上由林碧控制,其业务主要是为企业上市作“公关顾问”。
  事实上,这家公司从来没有挂过牌,是一个典型的“空壳公司”。
  业内怀疑,这是王小石和林碧行贿受贿的资金通道,但目前仍没有得到证实,检方也在深入调查。另外,据深圳一家投行人士透露,王的案子可能还同深圳中小企业板有关。
  从多个角度来看,东方纵横都是一家“奇怪”的公司,它似乎具备了成为王小石资金通道的各种条件。
  第一,按照东方纵横的《公司章程》规定,其经营范围包括:企业资产重组、兼并、收购、股份制改造,企业诊断咨询和其他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等,这注定了公司业务与资本市场有关。第二,东方纵横的营业期限从2002年2月16日到2007年2月16日,只有五年时间,似乎一开始就没有长远打算。第三,在经营了几个月后,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这会不会仅仅是一种表面的假象呢?更加凑巧的是,当2003年12月中国证监会向社会公布第一届发审委委员名单后,东方纵横的2003年年检就没有进行,现在该公司处于随时可能被注销的状态。
  承办本案的一名检察官告诉我们:“案中资金往来主要通过银行卡进行,这些缴获的银行卡也就成了最好的证据。”检方调查银行记录,发现林的卡中有数笔不明资金来往。
  尽管案件的具体细节、事实都还未明朗,但相信不久以后终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权利寻租与潜在利益链
  事件本身的意义已经超越了王小石和他出售的那几份名单。“这不是个人问题,是体制的问题!”经济学家韩志国说。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认为:“与其说是王小石个人的腐败,不如说是证监会的权责失衡。”学者王连洲的看法是:“王小石事件反映出,存在较大漏洞的证券发行制度,出问题有着一定的必然性。”新浪网上对王小石一案的调查显示,有约70%的人认为,王小石的问题是制度原因使然。
  无须回避,中国证券市场诱惑无穷,市值高达万亿的巨大市场,其间蕴含太多行业和地方的官誉,部门与机构的名位,以及眼前和背后的利益,“先天不足”的中国证券市场注定必然成为鹬蚌相争、强弱转换、竞争惨烈的名利场。
  在这个名利场上,究竟是谁在争名夺利呢?一方是权力,一方是利益;一方想利用另一方的权力,而另一方又想获取这一方的利益。为了两方的沟通,于是有了有特殊目的的“中介机构”,犹如“三家分晋”般瓜分了“利益市场”。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北京确实有一些号称与证监会官员有联系的人,他们在某些企业要发审时,就会有人出来声称能联系到证监会的某位官员,能向券商或发行人提供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业内基本上有已经形成的大致价码,这些地下中介机构帮助即将过发审会的企业约预审员到饭店见面、喝茶,没有任何实质性谈话内容的行为,收费两万元。而中介机构负责把人约到饭店与发行人和券商见面、吃饭是10万元的费用,不包括餐费,而弄到发审委委员名单则是更高的价码。“七个人的该项目发审小组名单,起码要探出来4个人,而这笔费用在10万到100万不等。”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调查时透露,“到这个份上,发行人1000万都敢花。我在财经公关界也算是老资格的人了,从业这么多年,听说过很多这样的事。”
  王小石所分管的,只是一个技术性工作,没有实质内容。但这个程序性的工作,却有着特别的权力,就是因为他手中的这个名单和可能提供的“通道”有特别的价值。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等利益集团看中的就是王小石手中这举足轻重的权力,他们乐意用资金来帮助某些官员扩大自己的势力,而自己也能从政府官员那里得到好处。经济学家将此种利益集团的行为称为寻租。权和利互相寻找各自所需的东西,成本低,风险小,利益大,各方皆大欢喜,只有股民们伤痕累累,欲哭无泪。
  在目前的市场格局中,证监会拥有巨大的权力。比如,它拥有成熟市场体制下监管机构所不拥有的一项权力:决定哪类企业、甚至具体哪家公司可以上市。假如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的话,巨大的权力就意味着巨大的寻租机会。这不仅仅是发审委或者整个证券市场本身的问题,而是一种缺乏监管的利益思维惯性:一个政府部门只要有权力,官员就有各种不同的需求,就有不断的利益集团来寻租,目标就可能达成一致,决策就会被扭曲。


  经济学者韩志国认为,证监会的权力越大,危险就越大,“王小石事件的出现,不仅仅是伤害了证监会的威信,更重要的是伤害了中国股市的内在机制。”
  王小石案之前,中国证监会如磐石一块,泼水不透。王小石案发,客观上揭示了这样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权力引诱人,权力腐蚀人,权力毒害人,而不受制约的权力、可以暗箱操作的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对于公众利益、对于权力控制者的健康成长,都酝酿着巨大的制度风险!


  监管者也需要被监管
  王小石事件发生在中国证监会启动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近5年并推行相关改革周年之际,显然极具象征意义。它让隐形存在的为企业上市公关的特殊市场露出了一角,使证监会甚至政府的信誉受到进一步的影响,以及带来的其他方方面面的负面影响,对此相关部门应该有清醒而严肃的认识。
  王小石事件也从反面警醒我们去回顾10年资本市场路,我们在“三公”方面是不是做得太少太少?我们是不是把太大的精力放在了进行更大规模和更有成效的融资?我们的监管者是不是把太多的精力放在了对上市公司、对于非法操纵、对于内幕交易、对于券商不规范行为等方面,而忘记了监管者也需要被监管?
  如果听任王小石案走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老路,我们的资本市场发展路线,将丧失一次非常宝贵的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的机会。正如专家们所呼吁的,资本市场、管理层、国内媒体进行更加深刻和持久的大反思,力争以王小石案件为契机,实现国内资本市场转折性的大调整、大进步和大发展。
  如果王小石的典型个案能促进发审委制度和工作的进一步完善,避免系统性瘫痪,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纵向看,14年来中国证券市场虽历经劫波,但在坚持发展的大方向下,很多看来严重的典型个案或突发事件,像轰动一时的“基金黑幕”、银广夏造假、庄家吕梁、亿安科技等,均转化为促使证券市场局部或结构性调整的重要契机。“王小石案”显然是又一个类似的重要契机,各方面需要推动查处那些专钻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漏洞,特别是公然谋取非法私利者,而更需要推动的,恐怕是建立起更严密、有效的证券发行审核机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王小石案:隐性“权利寻租”下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