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飞机 发表于 2009-3-19 17:24:28

世纪缘酒店竟盗用执法机关名义祝贺开业

  日前,坐落在南京市玄武区的世纪缘大酒店在开业试营业时,于九层高的酒店大楼上挂出一条条红色宽幅祝贺语,在这些祝贺标语中竟出现了玄武区地税局、环保局、商贸局、市容局等政府部门的“大名”。本报于9月22日一版对此作了报道A>,文中提及的执法部门见报后纷纷向报社打电话,一致表示没有参与祝贺世纪缘酒店开业,并希望本报对该酒店盗用执法机关名义祝贺开业进行调查。记者随后就此事进行了深入采访。
  玄武区宣传部副部长滕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相关执法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并立即进行了调查。据了解,相关执法部门根本就没有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去祝贺世纪缘酒店开业,更没有授权其以政府执法部门的名义进行宣传。世纪缘酒店私自盗用政府部门的名义进行宣传,侵犯了政府部门的名誉权,相关政府部门将依法保留对其进行诉讼的权利。同时,他说世纪缘酒店未通过环保验收,未领到工商营业执照,也未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对这样手续不全,不具备开业资格的酒店,政府相关部门不可能去捧场;即便是手续齐全,对于酒店这种商业性质的单位,政府执法部门也是坚决不会捧场的。
  玄武区环保局局长司马杰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立即发出《严正声明》:1.祝贺条幅未经本局任何人同意,本局也无任何授意,悬挂条幅纯属酒店单方面擅自作为;2.世纪缘酒店哪天开业我们不知道,经本局查实也无任何工作人员参加酒店开业典礼相关活动。司马杰局长还告诉记者,该酒店目前尚未通过环保验收,原因是其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没有专用的高排烟道,影响周围环境,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a>》,环保的前置审批未经许可,该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肯定也未领到,其开业试营业行为属于违法,环保局根本不可能前去祝贺。
  玄武区地税局罗斌局长知道此事后也很气愤,他表示世纪缘酒店盗用该局名义祝贺,严重损害了地税部门的形象,并且表示会依法保留对其进行诉讼的权利。
  新街口派出所一位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在发现世纪缘酒店非法试业运行和非法盗用政府部门名义进行祝贺宣传后,立即依法传唤其负责人,指出该酒店的行为存在不合法之处,该酒店负责人也承认了自己的严重错误。
  当记者想就此事向该酒店作进一步了解时,该酒店与记者大打“太极拳”。当天下午记者来到该酒店,一位姓杜的销售部经理接待了记者,得知来意后,他与酒店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联系,最后由一位姓徐的人力资源部经理与记者交谈。徐经理说该店刘总有事出去了,这件事情他并不清楚。经过交涉,他与刘总联系后,说刘总15分钟后会过来。过了20分钟后,刘总打来电话说今天没空,明天再联系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接到刘总的电话。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致邦律师a>事务所王世杜律师a>。他告诉记者,首先,该酒店盗用执法机关的名义进行宣传为虚假宣传,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同时,其私自盗用相关执法机关名义进行宣传的行为,侵犯了这些机关的名誉权。其次,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环境保护法a>》的有关规定,从事餐饮业的单位,在既未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批准文件,同时也未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前就试业运行,属于“双重违法”行为。对此,本报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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