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聊”与卖淫嫖娼哪个更需要打击?
如果有网民认为“裸聊”只有对方能看得见,那就大错特错了。目前,江苏省公安机关有数百名网上警察24小时在线巡逻,一旦发现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警方将快速出击,坚决查处。(据10月11日《中国青年报》)江苏警察这种治理社会风化的出发点也许是神圣的,但是从效果来看,与其去花费大量精力管理网上的虚拟色情,舍本追末地去监控网络中的“裸聊”之类的“准色情”,倒不如集中精力打击现实中色情业。http://www.dffy.com/upfile/20051028165800-0.jpg
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说网络中的“裸聊”就多么地神圣,多么高尚,也并不是说应该大力提倡。这些都属于低级趣味,是不符合高尚道德和先进文化要求的。但是,除了少数依靠组织“裸聊”来谋取暴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打击外,那些没有金钱交易的“裸聊”,例如恋人、夫妻甚至情人之间的亲密行为,正如现实中的恋人、夫妻、情人之间的亲热不能过分干预一样,警察也是不宜过多干预的。况且,没有经济往来的“裸聊”与现实中卖淫嫖娼行为有很大区别,危害性也不能同日而语。首先,从传播性病的危险性来看,无疑网上的“裸聊”比现实中的卖淫嫖娼行为要安全得多。因为“裸聊”只不过是增加一些刺激,让人产生一点儿性的快感,丝毫不进行身体接触,所以性病也就绝对不会像电子信号那样在网络上传播。其次,网上的虚拟性行为,即使不是发生在夫妻和恋人之间,一般也都不会妨害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因为很多“裸聊”的人是不露面的,绝大多数个人信息也是秘密的。与卖淫嫖娼引发各类刑事犯罪相比,尽管也会引起一些诸如敲诈之类的犯罪,毕竟是少多了。第三,网上“裸聊”属于广义的个人通讯隐私范围,如果连这个也要监控,是不是所有的电话通讯都要监控?不然的话有人在电话里搞“电话性爱”岂不是漏网了?
在很多地方街头的小姐招摇过市,色情服务如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性病如毒蛇猛兽在泛滥的形势下,人民警察不去管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卖淫嫖娼,却去茫茫网海中捕捞一些“裸聊”的人查处一番,狠宰一把,能让人民群众服气吗?笔者认为,除了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裸聊”需要打击外,其他“裸聊”只是道德范畴需要引导的问题,并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这也要处罚,那么多的“一夜情”和婚外恋是不是都要处罚?这些做法从道德教化方面好像是大快人心之举,但是从人的自由和社会和谐来看却是危害性很大的,也不利于人民警察集中人力、物力打击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图片来源:http://news.qq.com/a/20051013/000713.ht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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