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县176名“老赖”被停薪且不予提拔
截至3月19日,宁夏海原县累计收回公职人员拖欠的不良贷款575.3万元,占应收总额的57.3%。自2008年6月起,海原县对2007年年底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的不良贷款进行集中清收。对拖欠贷款的海原县人大、政协、政府办、党办及法、检两院干部进行了催缴谈话;海原县人事劳动局对其他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催缴谈话。
2008年8月18日,海原县电视台对未还清欠款的384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曝光。目前,已有208人还清了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176名财政供养人员,海原县实行“一停三不”措施,即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张剑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