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少 发表于 2009-3-20 23:41:06

湖北一重大技术被异地“克隆” 相关人员被判刑

我省(湖北)一项使中国核黄素(即维生素B2)产量跃居世界第一的技术成果,竟然被人在(浙江)温州“克隆”使用。为此相关单位进行了长达8年的诉讼。
昨日记者获悉,该案是湖北首例上市公司重大技术泄密案。武穴市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被告单位温州市孚海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海公司)及4名被告人侵犯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商业秘密罪名成立,被告单位被判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4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广济药业公司1993年从俄罗斯引进枯草芽孢杆菌菌种及技术,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巨额资金,组织专家攻关小组,经过3年2560余次实验,终于成功研制出国际首创的核黄素工业化发酵核心技术。该技术使我国核黄素产量超过世界医药巨头巴斯夫公司和罗氏药厂,于1998年荣获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核黄素工艺,是广济药业公司的“1号”商业机密。然而在暴利的驱动下,该公司两名均参加过核黄素科研攻关的技术人员改名换姓,在千里之外的浙江温州“克隆”该公司技术生产核黄素。
2000年,广济药业公司的销售代表在浙江和北京等地发现市场占有量大幅下降,大量孚海公司生产的核黄素集中上市,抢占市场。
广济药业公司通过了解发现,孚海公司核黄素生产技术与他们一模一样,并且孚海公司的技术骨干是原广济药业的技术员,随即将孚海公司及相关技术骨干告上法庭。
在法院两次判决后,因被告人两次提起无罪上诉,该案曾一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为此,武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专班亲赴北京、温州等地考察核黄素销售市场,调取大量定案的关键证据,证实被告单位孚海公司生产核黄素所使用的菌种与广济药业公司的菌种系同源,一举驳倒被告关于菌种不同的辩解。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也通过查阅医药、专利、金融股市等多方面专业知识,调查科技、劳动、保密等法律法规,得出结论性意见:虽然利用枯草芽孢杆菌生产核黄素是公知技术,但广济药业公司用枯草芽孢杆菌生产核黄素技术中的菌种和具体生产菌种办法是商业秘密,被告行为给广济药业公司带来83.8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
武穴市法院采纳了检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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