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警察酒后无证驾车撞死人案开庭审理
新华网南宁3月20日专电(吴波)轰动一时的广西梧州市公安民警曾文源涉嫌酒后无证驾车撞死人一案,近日在梧州市蝶山区法院开庭审理。3月18日,检察机关在法庭上指控:去年11月9日18时左右,曾文源在休假期间和朋友聚餐,酒后无证驾驶其私用的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小轿车,沿梧州市蝶山二路往新兴一路方向行驶,途中碰撞骑自行车的受害人谢某以及另一行人。谢某被撞倒后卷入曾文源驾驶的轿车车底,并被继续行驶的轿车拖行死亡;另一行人被撞摔倒后滚下路边,事故后行人离开了现场。而事发后曾文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曾文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梧州市蝶山区法院宣布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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