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 发表于 2009-3-22 07:47:46

黄静告华硕索赔百万案开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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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宇在庭审中不时用手势与代理律师交流,直至被法官制止。记者董世彪摄
昨天(2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黄静起诉华硕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黄静一方认为,海淀检方已认定黄静不构成敲诈勒索并作出国家赔偿,因此华硕的网站声明构成侵权须向其赔偿100万元;华硕一方则表示,此事是黄静、周成宇周密策划,华硕当时举报敲诈有充分证据,并不侵权。

  ■黄静
敲诈声明侵犯名誉权
昨天上午8点45分,黄静代理律师团就来到法庭,但黄静本人没有出现。周成宇则坐到了旁听席上。
还未开庭,华硕律师就对黄静的身份表示质疑,“她已经对媒体说改名叫龙思思,为什么还以黄静的名义起诉?”尽管黄静没出庭,他们称,还是希望见到黄静的身份证原件。

庭审正式开始后,黄静一方表示,2006年4月10日,华捷联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硕)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称,周成宇、龙思思借工程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敲诈勒索500万美元。

黄静代理律师说,海淀检方已认定黄静的行为不是敲诈勒索,而是维权过度,最终给予了相应的国家赔偿。华硕把这样的声明文章发到新浪等各大网站,对黄静的名誉造成了伤害,并导致了她被迫中断学业、无法就业等严重后果。

据此,黄静一方请求,判令华硕删除网站声明,并在所有发布或转载这份声明的网站首页按照天数发布道歉声明,同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公证费等共计100万元。

  ■华硕
举报敲诈有充分证据
华硕律师则将黄静一方的意见总结为两点,一是华硕对黄静的举报行为导致黄静被羁押,二是华硕在网站的声明侵权。稍后,他们就这两点开始答辩:

首先,华硕只在其官网和新浪上发表了声明,其余网站都是转载。“我们使用的是化名龙思思,并非黄静的本名。”
其次,华硕向警方举报黄静敲诈勒索,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充分的证据。“他们做这件事是准备充分,设计周密的。比如曾威胁华硕,如果不给钱就请公关公司,策划十大步骤败坏华硕名誉,使华硕退出中国大陆市场;周成宇劣迹斑斑,曾经入狱……况且海淀检方对黄静、周成宇的行为只是‘存疑不起诉’,现在不能完全说两人的行为不是一种犯罪行为。”

再次,周成宇等人先在各个媒体上说华硕给客户维修时使用工程测试版CPU,使华硕的商业信誉大打折扣。2006年4月华硕在官网发表声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公众形象和商业信誉,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反应。“如果不是周成宇炒作,公众也不知道龙思思就是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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