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选择 发表于 2009-3-22 07:47:47

四人盗掘明代太监墓葬 主犯一审获刑6年

昨天上午,(北京)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李德林、刘春有等4人盗掘明代太监景聪之墓一案,主犯李德林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8000元,另三人分别被判处4到6年有期徒刑。
昨天上午9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北京人李德林辩称他不是主犯,“踩点后,只是放风,没有实际去挖墓”的说法,法院未予采纳。法院认定李德林、刘春有在盗掘古墓葬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但鉴于李德林协助警方将李保海、徐群抓获,有立功表现,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李德林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另外,他还曾伙同他人(另案处理)盗窃“龙觐光墓”墓前华表构件望天吼及露盘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8000元。另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到6年。
2008年4月间,李德林发现法海寺山上可能有古墓并告知刘春有后,两人找来李保海、徐群,使用刘春有准备的工具多次对古墓葬进行盗掘,从中盗出部分随葬品。后经市文物研究所鉴定,此墓葬为明代太监景聪之墓。(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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