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YFqhGE 发表于 2009-3-23 20:25:04

“党政一体问责”南京首次立规 6种结果记入档案

《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制定出台,并从即日起生效施行。
“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建设任务繁重,更加需要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履行职责。”市纪委负责人说,问责《办法》的出台,将使责任追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为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推进“五个服务”、实现“保增长、促转型”,坚持科学发展,奋力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纪律支撑。
“党政一体问责”首次立规
据介绍,《办法》是对南京市以往问责制度的补充和完善。2002年,市政府曾出台《南京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作为追究行政过错的问责依据。去年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时,推出《关于在全市“双迎双创”工作中严明纪律加强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对31名党员干部实行了严格的问责追究,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办法》按照职权相应、权责相等、错责相当的原则,实行党政一体问责,突破了以往只问行政责任的惯例。”这位负责人说,《办法》不仅将各级党政领导全部纳入问责范围,而且规定对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领导干部及企业中从事公务的领导人员的问责,可参照本《办法》执行。记者了解到,这一做法在全国都为数不多。
《办法》共20条,由党委、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具体工作职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党政领导,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问责,形成层层问责的责任追究体系。”
  “五类17种行为”成问责重点
未落实上级党政机关的指示、决策或交办事项;在全市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某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在开展重要工作、举办重大活动或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协作时不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导致问题解决不力……在《办法》里,记者看到党政领导将被问责的“17种行为”。
这17种行为分为五大类: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责任意识淡薄,导致公共利益或群众合法权益遭受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效能低下、执行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整体工作;作风不正、监督不力,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在公开场合发表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或行为不检、举止不端,损害党和政府工作人员形象。
“凡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都要问责。”市纪委负责人说,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导致公共利益或群众合法权益遭受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问责,有助于引导领导干部更多地关注民生,解决民忧,维护民利。
免职、责令辞职……问责6种结果将被记入“廉政档案”
对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情节严重、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外提升职务,并不得在党内外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在《办法》里,有被问责的6种“后果”:告诫或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
“问责与工作考核、提拔任用相结合,切实提高了问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市纪委负责人说,被问责人的有关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归入个人档案,纪检监察机关记入其廉政档案。同时,《办法》还详细规定了被问责对象的申诉途径。(吴德 杨东 许震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党政一体问责”南京首次立规 6种结果记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