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ocixd 发表于 2009-3-23 20:25:04

北京西城法院前院长郭生贵受贿案牵出新案

(北京)西城法院前院长郭生贵因犯受贿、贪污罪,已被判处死缓。但是,此案并未因此了结,郭生贵被查,引发系列腐败案件。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资金管理处常务副处长何钢,就因在负责单位诉讼事务中,伙同郭生贵及律师等人受贿,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简单地说,何钢的生财之道,就是在公司有案子时,由郭生贵和郭生贵的副手娄冬梅介绍律师代理,然后由律师和公司签协议拿到钱,再分一部分给郭生贵及何钢。
2007年5月,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因拖欠北京建工集团路桥公司工程款,被北京市一中院冻结账户。何钢在受单位指派处理账户解封过程中,就和郭生贵有了合作。
西城法院前副院长娄冬梅证实,在何钢和宋廷杉委托郭生贵办理解封账户前,宋廷杉向其提出要4万元返款。在郭生贵办公室签订委托合同后,她在何钢、宋廷杉准备离开时,当着他们的面向郭生贵提出要4万元,后来她将从郭生贵处取回的4万元交给宋廷杉。据悉,根据协议,设备公司支出22万元代理费划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账户。而4万元的返款,何钢拿了2万元。
还是在2007年5月、6月间,何钢受单位指派处理与北京市银富聚极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经济纠纷,西城法院前副院长娄冬梅介绍律师戢某代理此案。戢某作证说,娄冬梅打电话让他去签了代理协议,并称要代理费中的5万元,他在收到代理费后,将5万元交给娄冬梅。这5万元中,何钢拿了2万元,宋廷杉拿了1万元。娄冬梅承认,律师共收了9万元代理费,并返回5万元。
据悉,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位于西城区。(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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