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警察开枪杀人案今开庭 被控故意杀人
受害人家属索赔近百万(云南)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酒后和人发生口角,掏出枪连开3枪将吵架者打死。今天,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月13日晚上9时30分左右,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与朋友吃饭喝酒后,驾驶私家轿车到官恒小区找朋友办事,在小区倒车时与小区住户潘俊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之后吉忠春掏枪向潘俊连开3枪,致潘俊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吉忠春进行起诉。根据法院的管辖级别,意味着吉忠春将可能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死刑。死者潘俊年逾六旬的父母、妻子和年仅10岁的儿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们共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依法追究吉忠春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其从重量刑;判令吉忠春赔偿980125元。其中,包括抢救费5000元、丧葬费11442元、死亡赔偿金229920元、被抚养、赡养及扶养人生活费328763元、交通住宿费5000元及40万元其他各项费用。
潘俊家人的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李春光、何学华律师表示:吉忠春身为一名熟悉刑事法律的人民警察,明知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却故意实施杀人行为并造成受害人潘俊死亡的极其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极大,公众影响极为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同时,因吉忠春的行为给潘俊的家人造成终生难以弥合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进行赔偿。 (雷晴)
http://imgs.xinhuanet.com/icon/newscenter/news_xy.gif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