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县对公职“老赖”公示发出最后通牒
拒不还款者停薪停职停岗“周勇,法院,3000元;夏志江,公安局,29400元;马德忠,建环局,16100元;李玉俊,交通局,2万元……”(宁夏)海原县电视台昨天播发的一条清欠公告引起了记者注意。经核实得悉,这些“老赖”全部为海原县公职人员。海原县将以3月30日为限,对尚未清欠者实行停薪、停职、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的“三停三不”政策。
海原县对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专项清欠行动始于2008年7月。当时,该县干部职工不良贷款涉及572人639笔共计1229.3万元。专项行动“先礼后兵”,在对相关负责人讲政策、提要求,劝其偿还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出面进行催缴谈话。对截至去年8月18日仍未还清的384人,在海原县电视台进行公示。2008年11月1日起,对194名(其中包括领导干部46人)仍未还款的“老赖”实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措施。此举一出,有111人132笔329万元不良贷款收回,清欠26名领导干部的34笔122.2万元。与此同时,向法院起诉了欠款5万元以上的公职“老赖”25人,涉及27笔282.2万元。起诉后,收回18人19笔173万元,剩余7人109.2万元尚在执行中。
针对目前情况,海原县日前决定对拒不还款者采取更加坚决的措施,即在以前政策的基础上,停职、停岗。记者从欠款名单中看到,单笔欠款最多的为15万元,最少的为2000元。(王建宏) ·
宁夏海原县176名“老赖”被停薪且不予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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