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2e5ne 发表于 2009-3-25 18:02:20

原瓮安县委书记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遭质疑

震惊全国的“6·28瓮安事件”发生大半年后仍有余波,被撤销瓮安县的一切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悄悄地“复出”,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一职,这事被网民发现后网络论坛上一时议论纷纷。

并非任用公示披露此事
披露此事的并非组织人事部门的任用公示,而是一篇相关报道:瓮安事件发生之后,新华社高级记者、原新华社贵州分社社长刘子富在得到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支持后,进行了为时14天的调研,著成14万字的《新群体事件观》,于本月中旬公开出版。3月22日的《现代快报》对此进行了报道。报道中,刘子富谈到他在去年9月底至10月初赴瓮安采访原县委书记王勤的情况,其中提到:“那次访谈后王勤也和刘子富建立了信任。之后,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上班第一天就给他打来了电话。”

而这处描述,被敏感的网民捕捉到了,他们随即进行了一番“索隐”工夫。虽然报道没说王勤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的具体时间,但清楚明白的是王勤被撤职不久后即悄然复出了:据翻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经黔南州委常委会2008年8月21日决定,给予王勤撤销黔南州第九届州委委员,瓮安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瓮安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务的处分,职级由正县级降为副县级。

“问责风暴”真的像阵风
当时有不少报道称,赋闲在家的王勤感觉到仕途的暗淡无光。而让网民感到不满的是,当时所谓“迅速启动的问责风暴”,却真的像一阵风一样就吹走了。网友“一点五2”在题为《瓮安县委书记“复出”,并非“临时工”》的帖子中质疑道:咨询了一位“公仆”级网友,才知道州财政局副局长是“正处”,县委书记也是个“正处”,两者“一般大”。既然如此,当初又何必大肆鼓吹王勤被“撤职”?干脆说“另有任用”。

而有网友更是认为,即使是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角度来说,一件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事件其责任人,他的职位变动对公众连个起码的交代也没有,这显然是说不过去。“既然在处分决定中认定他处置不当,存在失职行为,难道他们的负面影响能因为异地平级做官就消失了吗?犯了病要吃药,做错了事要付出代价……这样简单的道理还需过多解释吗?如果不倒翁老是不倒,那什么会倒呢?!”

而也有网友指出,“其实网友当时大感解气就是自作多情了,如今也不必对这种不倒翁现象大惊小怪。”因为当时的处分决定就留着一个日后东山再起的伏笔——“职级由正县级降为副县级。”换句话说,只要级别这个根本还保留着,职务上的另有任用自然不是什么问题,此地不能用你,易地可以安置你。(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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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资深记者刘子富 眼中的“瓮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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