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闻:司法改革三步走
1999年审判方式改革———五年改革纲要最早始于1999年,即《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也就是所谓的第一个五年纲要。在该轮改革中,最高院主要立足于审判方式、工作机制和程序把关上的改革。此外,着眼于法官制度的建立和法官素质的提高。
2004年
法院人财物管理改革———十六大首次确定了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2004年最高院公布了“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这被理论界评价为改革的探索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为法院人财物的管理体制、改革司法程序等方面。
2009年
纳入政治体制改革———十七大将深化司法改革纳入政治体制改革范畴中,其主要改革目标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许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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