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界死刑第一案重审二审再开庭 是否适用死缓?
杨彦明首度承认行贿3月25日上午,“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接受了他自2005年以来的第四次审判。此前,他因贪污6800余万元被一审判处死刑,上诉后,该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金额认定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其后,杨彦明又经历了重审一审并再度被判死刑,此次开庭为其重审二审的首次开庭,庭审在北京市高院第七法庭从上午9点持续到上午11点。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杨彦明的六名亲友旁听了庭审,且表现平静,但均拒绝发表意见。
杨彦明经历多次审判,概因其中一项的贪污指控金额认定存在争议,从侦查阶段的1亿元,到一审的6800万元,到二审时变成6100万元,重审一审和二审又变为6500万元。
从2004年事发到昨天上午的庭审,5年来,围绕“证券界死刑第一案”最核心的话题即为杨彦明所贪污巨款流向何处,此前,侦查机关并没有在杨彦明个人名下发现大额不明资产。
但在3月25日的庭审上,杨彦明首度承认部分资金“作为费用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
庭审现场:杨彦明态度微妙转变
庭审上,杨彦明依旧保持着他一贯的神情:表情平静、思路清晰、语速较慢,偶尔双目微闭,偶尔又面带微笑。
然而,平静的表面下隐藏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此次庭审,当法官和检察官问到6500万元钱款的去向时,杨彦明首度承认部分资金用于行贿,称部分资金“作为费用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但接下来,具体给了哪些部门和个人,杨彦明又故伎重演不再往下说了。
杨彦明在庭审中认为从章蓉的手里收到过可能有一千多万元,但6000多万元肯定是没有的,虽然没有证据表明自己从章蓉处具体拿了多少钱,但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他从章蓉处如数拿到了6000多万元。
杨彦明承认自己从章蓉处拿到了一些钱,但始终拒不说明钱的去向,其当庭对自己的评价是:“我有诚实的一面,也有顽固的一面”,并称不想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自己的出发点是善意的。
其辩护人之一、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随即发问:“你能不能检举揭发那些受贿的人?”
杨彦明表示不能。
但当钱列阳问道,“一旦有相关人员出现受贿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国家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后,你是否愿意配合指认”?
杨彦明表示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5年来,杨彦明始终“守口如瓶”。在问询中,当被问到钱款去向时,杨彦明要么声称“记不清”,要么直接沉默以对。昨天的庭审首度承认行贿和在相关人员案发后他愿意作为证人这两点上,是与前几次庭审最大的不同之处。
此案案发后,为了给国家挽回巨额损失,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始终没有在杨彦明家中以及亲属的银行账户上发现巨额资产。但“杨彦明一直在喊冤”,一位参与侦查的检察官说,“他一直坚持自己不是贪污”。
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也问杨彦明有没有坦白或揭发的行为,杨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
据杨彦明说,取款的次数很多,每次金额较少,“少的几万元,多的十几万”。而章蓉取出钱后,“把钱装进信封,放到他办公桌上”。
章蓉取款完全没有账目记录,这也是几次审判认定金额不一的原因,由于没有记录,准确的金额可能永远是谜。章蓉说曾在2000年记过一本流水账,但被杨彦明发现后要求其当面销毁,但杨彦明当庭予以否认。
章蓉此次亦出席了庭审,其对自己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要求认定自己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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