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TlVZoT 发表于 2009-3-26 17:50:35

购买假军牌实为免费停车 被告:想曝光管理问题

男子刘某购买了一副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车辆号牌放在自己的金杯车里,进入国家大剧院停车场“免费”停了4个月。今天上午,刘某涉嫌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在(北京)西城法院出庭受审。之前供述为了停车方便的刘某当庭辩解说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国家安全,曝光管理漏洞。
刘某自称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常住在南长街附近。检方指控称,去年8月,他在丰台区洋桥附近购买了号码为“京V×××××”的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车辆号牌一副,并将假军牌放在他的金杯客车前挡风玻璃下,进出入国家大剧院的地下停车场,停车4个月。去年12月24日下午,刘某到国家大剧院地下停车场取车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在公安机关审讯时,刘某曾供述他购买假军牌就是为了在大剧院停车方便,不收费。但是在法庭上,刘某却辩解说:“我们家门口百米之内就有4个停车位,我停车很方便。但是我为什么要用假牌照去大剧院停车呢?因为我发现出入大剧院的军车不收费,而且大剧院停车场的管理不是很严格。”刘某信誓旦旦地说:“我停车的时候,停车场的工作人员看了我的金杯车前挡风玻璃里有副军牌,就放行了,也没管我要钱。我认为这是个漏洞。我也是为了国家安全,曝光他们管理松散的问题,将来我的案例肯定会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我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国家利益。”
停车场工作人员说,军警车在此停车免费,刘某的车经常停放在该停车场,但这次时间最长。刘某曾说他的车是给中南海拉货的。
“你知道购买假军牌是违法的吗?”法官问刘某,他回答:“知道,我服法认罪。”刘某表示,他编了个车牌号,花了260元买了这副假车牌。没想到和某部队的牌照相同。但他觉得自己既没杀人放火,也没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不算什么。
庭后,刘某的朋友笑着评价刘某的辩解:“本来就是为贪小便宜,说那个干吗。”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购买伪造的武装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车辆号牌的行为,危害了国防利益,触犯了刑法,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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