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淅川重大拐卖儿童案主犯叶增喜伏法
今天(26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淅川县“12·24”重大拐卖儿童案主犯叶增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叶晓林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处两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被告人叶增喜、叶晓林利用年仅11岁的侄子叶某,以买玩具、食品为诱饵,先后将淅川县和西峡县的九名男孩骗走,并由叶增喜联系买主。叶增喜儿子叶欣帆、儿媳李亚琳为其提供中转、接送、看护、转移拐卖信息,并提供汇款帮助。被告人曹江所、卢振新、秦云荣等人分别以1.2万元至3.3万元的价格将小孩卖到河南省新乡市、山东省东明县。(梁悦林
张珂 刘天坤)
[法治观察]拐卖儿童犯罪为何屡打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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