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仲裁院总数近四分之一在浙江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7日电(记者 岳德亮)日前,金华市机构编委会批复劳动保障局,同意设立金华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至此,浙江省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体化办事机构--劳动仲裁院已全部建立。浙江省劳动仲裁院表示,2003年省劳动仲裁院成立后,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新情况,各地推进仲裁机
构实体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能力。
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已设立劳动仲裁院80家(占全国总数近1/4),其中杭州、宁波、台州、衢州等市已实现所辖市、县(市、区)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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