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bbioq 发表于 2009-3-29 12:32:30

每周法治热点:九成网友反对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每周法治热点a>,记录今天的中国法治史。每周法治热点a>由东方法眼原创首发。

  (2009.1.19-1.25 第288期)

  9成网友反对立法禁止“人肉搜索”A>  
  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A>》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条例规定,未经允许在网上擅自散布他人隐私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规定出台后,在网上引发争议。调查显示有超过90%的网民表示反对,认为“不利于草根监督”。只有4%的网民表示赞同,认为“人肉搜索弊大于利”。徐州市人**工委负责人表示,这样理解人肉搜索并不准确。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A>
  
http://www.dffy.com/upfile/20090125102527-0.jpg


  公安部在侦办黄光裕经济案件中发现郑少东、相怀珠存在违纪违法嫌疑。目前,郑少东、相怀珠二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公安部有关人士表示,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决不护短,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继续加强对公安工作、公安廉政建设的监督。郑少东,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广东潮阳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一级警监警衔。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终审被判死缓A>
  1月21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一案宣布二审裁定,维持了一审法院的死缓判决。2008年10月18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对刘志华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刘志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96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适用死刑。鉴于刘志华案发后能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绝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一审宣判后,刘志华不服,提出上诉。

  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A>  
  1月22日,三鹿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等人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累计生产“蛋白粉”770余吨。被告人耿金平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自2007年10月开始购买含三聚氰胺的“蛋白粉”共计560公斤。张玉军被判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死刑,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田文华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北京高院核准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死缓判决A>  
  因贪污、受贿两重罪,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被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北京市高级法院已经核准了郭生贵的死缓判决。1998年10月至2007年5月,郭生贵利用担任西城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等职务的便利,采取为请托人提供案件并为案件胜诉提供帮助、为施工单位等承揽审判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安装办公设备提供帮助,多次索取或者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及侵吞公款,财物等共计人民币79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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