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发的毒誓能相信吗?
本帖最后由 不怕邪恶 于 2009-3-29 22:57 编辑与仁怀市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胡静的道别---兼驳斥其荒唐的说法
2009年2月24日,我接到了坛厂镇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要我去派出所,说是仁怀市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胡静找我。到下午三点钟,我已经接到了坛厂镇派出所三次打来的电话,我只好去了派出所,派出所随即用车把我送去了仁怀市政法委书记胡静的办公室。
简单的寒暄后,胡静书记说;“今天把你请来,主要与你道个别,你的案件是在我的任期出现的,我没有这个能力给你处理好,现在我调到遵义市检察院任纪检组长了,我与你交谈过几次,觉得你这个人不错,特把你请来与你道个别。”
“我这个人个性强,在官场上得罪了不少的人,有人就以你的案件来搞我,现在调到遵义市检察院任纪检组长降了,但我不是为你这个事受的影响。”
我问胡静书记;“去遵义市任纪检组长和在仁怀市任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不一样吗?都还不是为人民服务嘛!”
胡静说:“不一样,我在仁怀市任政法委书记是市委常委,调到遵义就不一样了,以前黄锌(前任仁怀市检察院检察长,因制造了我的冤案后立功,升任为遵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都曾经在我的领导之下,现在我调去后是在黄锌的领导下,凭我的能力和水平,不被他人整的话,我不可能调到那里去的。”
胡静问我;“你为什么不接受补偿那么多钱了结呢?”
我说;“第一;我需要的是法律的尊严和事实的真相;第二;他们的补偿和所造成的后果已经无法成正比,在我无法还原成正常人活下去的情况下还要养痈遗患的话,智者不可取。”
胡静说;“你的案子是在我的任期出现的,当时坛厂镇的党委书记娄红和派出所所长李志力到我的办公室向我汇报你的案情,案子是李志力和娄红商量着办的,我没有整你,你又不是社会名流,又不是富甲一方的大贾,我们之间又没有仇恨,我为什么要整你呢?我绝对没有整你,在这件事上我烟都没有抽过娄红一支,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我整了你我全家人都不得好死。”
我问胡静;“你的意思是该娄红和李志力坐牢吗?” 胡静说;“不,他们是有责任,但他们也达不到坐牢的程度。”
我问;“我因揭露八件腐败事情被以诽谤罪刑事拘留,后来被以诽谤罪和强奸罪逮捕关押297天,并被以诽谤罪提起公诉,后来无罪释放,造成了我家庭破碎、精神失常的严重后果,这是有形的。况且在你2001年当仁怀市公安局长时你们的侦察人员就强迫我承认强奸过她人未成立,后来我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怎么几年后我因揭露腐败被报复陷害以诽谤罪刑拘后又给我加上了强奸罪名呢?是谁在整我?请问你们刑拘我的时候我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哪一种情形呢?”
胡静说;“刘绪玖,你的法律还是没有学精,我们刑拘你时不一定需要你有犯罪行为,我们可以对你保护性的刑拘嘛。比如,当我们知道有人要杀你时,为了你的生命安全,我们可以先把你刑拘起来达到保护你的目的。至于逮捕和起诉那就是检察院的事了,错在他们。”
我说你们刑拘我的目的是为了不让我揭穿计划生育的真相,保护我举报的腐败分子不受法律的制裁,你们公安局和检察院都是在执行某些领导以权代法的错误指令吧。胡静未作答复。
我被刑拘、逮捕,两次退侦后,仁怀市检委会于审查起诉的最后期限2005年6月9日讨论决定我的行为构不成犯罪,并通知我的律师和家人第二天到看守所接我回家。2005年6月10日晨,仁怀市政法委书记黎毅召集公、检、法领导人开紧急会议,下死命令必须判我的刑,当日下午我收到了仁怀市检察院对我以诽谤罪向仁怀市人民法院主张求刑权的起诉书。起诉后,仁怀市公安局对我成立的专案组刑警还在四处威胁证人,收集让我受到法律制裁的控诉证据,不知是谁下达了指令后他们才这样做的?胡静是一个很有魄力和水平的公安局长,难道他不知道是谁在公安局下了把我往死里面整的指令?
如果我是胡静说的社会名流和富甲一方的大贾的话,我早就与腐败分子狼狈为奸,干坑害国家和民众的事了,他们又怎么会整我呢?但胡静的意思是我还不够他整的资格,他要整的可能是不听招呼的或者不懂事的名流和富贾。
胡静说;“我调去后还不是在遵义工作,如你在遵义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就算是黑社会上的,一百两百人,只要我胡某人到场,他们就必须听我招呼。 绪玖啊!有些事我们得认命呀。”
在我的心目中,胡静书记挺有水平和能力的,他虽说只是仁怀市的公安局长,近年来才兼任仁怀市政法委书记,但他可以随意驾驭仁怀市和遵义市的任何领导,遵义市下访和调查我这个案件的领导都随时向胡静请示汇报,我认为做到他这个程度很不容易的。他为了我的冤案与我谈过几次话,一再要我“见好就收”,但我实在不知道“见好就收”是什么意思。
有一次胡静给我说;“别说你的事我们要把他搞清楚,就是绪龙兄弟的事我们都要把他摆平(因我弟弟刘绪龙杀死人后在逃)。”
最后,胡书记请我去吃饭,被我拒绝了。 2009年3月29日 刘绪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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