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势在必行
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势在必行□朱海滔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的调查显示,公众给出的阻碍举报的因素中,担心举报后遭到打击报复的占到34.9%。 “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说。
为鼓励举报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少地方政府也都推出了举报奖励制度,但每年绝大多数举报奖励基金却无人认领。 《检察日报》曾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从1998年初始,厦门市检察院先后拨出14万元,对80起案件的举报人进行奖励,但是由于有些举报人害怕暴露身份招来打击报复,尽管检察机关多次通过媒体吁请,但领奖者仍然寥寥无几。
“举报奖”遭受冷遇,看似出人意料,实则在情理之中。许多群众面对腐败选择不去举报,举报人放弃领奖,不为别的,就为了不惹祸上身——毕竟,近些年来,举报人屡被打击、报复,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件屡屡发生。 李文娟,原是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的一名公务员。在负责税收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她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地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后,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可是,她等来的却是两次辞退和一次劳动教养的结果。 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向中央和四川当地有关部门多次举报某县领导违法违纪问题。在他与妻子散步时,被人砍断脚筋,重创头部。
贪污、腐败者之所以胆大妄为,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当回事,可以说,有相当一部分的背后有一张“官官相护”的“保护网”撑着、照着。一些举报人怀着对违法乱纪之事的痛恨,将一些违法之人之事写成了举报信,可一些举报信明明是送到地方有关部门,可周游一圈后又“奇迹”般地到了被举报人手里,甚至出现被举报人拿着举报信找举报人谈话的尴尬局面。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举报这些违法乱纪的官员,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官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官员又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其作风如何,群众心里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 防腐反腐光靠几个部门的力量和少数党员干部的孤军奋战是远远不够的,最好的法宝就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据调查,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可以说,举报是反腐工作的一大利器,举报在反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认为,解决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问题首先要制定《举报法》或者《举报人权益保护法》,有效保护举报人。中国青年报社的调查也显示,对于我国目前举报制度的改进,35.4%的人首选建立完善的举报人保护制度。 因此,打击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力量,在如何保护好举报人方面不容忽视。 只有建立切实可行的,相当完善的保护举报人的法律法规,让那些害怕举报的人不可能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让举报人不必恐惧举报所带来的后果,才能让民众在伸张正义的同时感受到依靠和保障,才能保护民众正义感的茁壮成长,民众以举报的方式参与反腐的道路也才可以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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