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系统4月1日起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六项措施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3月3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疆公安系统4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主要通过六项措施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其中明确提出民警安全检查也要落实“实名制”责任倒查,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目前,按照公安部、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公安厅已制定了《2009年全疆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继续组织开展全疆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新疆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政委李宝元说道,此次行动的工作目标是:积极预防、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遏制涉爆、涉枪事故的发生;实现2009年我区涉枪、涉爆案件稳中有降,力争实现全年无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全面摸排、全警录入,实现所有涉枪、涉爆基础数据、信息微机化管理。加强清理、收缴工作力度,确保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不流失;进一步强化涉枪、涉爆安全隐患排差、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涉枪、涉爆从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
李宝元提到,新疆公安厅切实通过了六项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从4月1日—4月20日期间,组织各地全面开展涉枪、涉爆底数摸排工作。把所有涉枪单位、枪支弹药品种、底数、枪支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基本情况逐一不漏地登记下来;强化对涉枪、涉爆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严控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隐患,要依法限期整改。对关闭停产的涉爆从业单位,一律吊销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件和爆破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件,核查清点遗留的爆炸物品,妥善处置。
全面开展涉枪、涉爆基础信息录入、查询、应用的大会战,实现涉枪、涉爆信息网上走、基础台帐网上建、违法线索网上找。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私藏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自制、改制、枪支弹药和私运烟花爆竹案件。对涉枪、涉爆案件,只要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坚决立为刑事案件,快侦彻查,对涉案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查清来源,查清责任,一追到底。对重大案件,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严格落实破案责任制,一办到底。
加大对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息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封堵传播制造炸药、雷管等爆炸物技术和非法买卖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的有害信息,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逐一进行核查追踪、落地查处。坚决防止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
要落民警安全检查也要落实“实名制”责任倒查确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领导、派出所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公安厅还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两年内公安厅、公安部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介,教育有关单位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韩晓怡 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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