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stpq 发表于 2009-4-3 21:21:23

山西20名群众“代言人”受聘 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为了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健全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在廉政建设中的民主监督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山西)省监察厅从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工商联等社会各界聘请了20名特约监察员。今天(2日)上午,向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与大家进行座谈。
这20名特约监察员是:陈隆宇、谢刚、柳树林、梁丽萍、成继东、薛维梁、白德恭、张建豪、魏峰、张李锁、李思进、姚二云、李青山、冯建新、白志平、张秋利、李海瑕、卢捷、王继伟、王重一。
据悉,特约监察员受省监察厅委托开展工作,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进行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待、受理人民群众的有关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反映意见,提出建议,有权对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以其所从事行业特点和联系群众的广泛性,充分发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充分发挥对行政监察对象和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双重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金道铭指出,聘任特约监察员是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一种新形式。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要高度重视特约监察员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保障,畅通工作渠道,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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