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原公路局长一审被判12年 司机获刑3年
原(湖南)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兼党总支书记刘魁榜利用职务便利,不仅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还单独或伙同自己的司机丁文峰侵占、骗取公共财物。记者昨日从浏阳市检察院获悉,日前,浏阳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合并判处刘魁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贪污罪,判处丁文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已缴纳)。刘魁榜贪污所得赃款184098元,丁文峰贪污所得赃款124053元,予以追缴,返还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刘魁榜受贿所得赃款408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关照”生意换来财物40余万
今年44岁的刘魁榜刚参加工作时,只是一名普通的养路工。2005年2月,刘魁榜被提拔为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兼党总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顺利当上单位一把手后,刘魁榜思想逐步腐化,工程发包、工程验收及工程款结算等工作,他都视为捞钱的口子。有些想从他手中得到工程的人盯准了他的这种贪欲,想方设法投石问路。经查,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期间,刘魁榜先后收受饶波(另案处理)、黄庆文(另案处理)、汤义明、谭华等人钱物22次,共计折合人民币408000元。
受惠下属送来万元债券
受到刘魁榜恩惠关照的下属也通过各种形式向上司表示感谢。2004年下半年,浏阳市公路局职工李顺航为获得刘魁榜的关照,以刘魁榜的名义为其购买了15000元公路债券,并将购买凭据交给刘。2007年下半年,丁文峰为感谢被告人刘魁榜在工作等方面给予的关照,借刘搬家之机,送给刘魁榜的妻子10000元购买沙发。2008年2月的一天,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工会主席黄峰为感谢刘魁榜的关照,以拜年为名,送给刘人民币4000元。2008年春节,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养护公司经理黎初文为感谢刘魁榜的照顾,以拜年为名,送给刘人民币4000元。
伙同司机大肆贪污公款
刘魁榜的案件中,还有另一个共同贪污的同犯,即他的司机丁文峰。案发时,丁已是浏阳市公路局绿化公司经理,负责公路绿化工作。经查,2006年6月至2008年2月期间,刘魁榜与丁文峰单独或共同采取虚开、虚增工程结算金额等手段,骗取单位财务资金共计356703元。其中,刘魁榜在贪污中实得赃款184098元,丁文峰在贪污中实得赃款124053元。
据了解,刘魁榜还与浏阳某花炮企业女老板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数年,两人经常成双入对在外同居。
案发后,刘魁榜退赔了592098元赃款,丁文峰退赔了124053元赃款。(彭玮蔚 陈姿雯 苏先志 罗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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