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两院专项报告测评
新华网宁夏频道4月3日电(记者黄会清)2日上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首次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现场测评。3月30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对2008年宁夏高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2009年的工作打算做了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做了《关于宁夏全区检察机关查处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对2008年反腐败工作的进展、存在的困难和今后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做了汇报。
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两院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4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开始对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4种。这在宁夏人大常委会历史上还是首次。
据宁夏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介绍,这样做的目的是探索和总结如何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目前,宁夏人大常委会已拟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草案)》,计划今后将选择若干关系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来确定监督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将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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