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brsq 发表于 2009-4-4 12:42:18

司法部正起草社区矫正执行办法

4月2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编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立法调研组,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社区矫正立法调研座谈片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郝赤勇指出,加快社区矫正立法,正式确立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是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意见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召开相关省(区、市)社区矫正立法调研座谈片会,深入司法所等基层一线实地考察,目的就是要充分掌握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做好立法的相关工作,认真完成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 
郝赤勇介绍,司法部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一方面积极推动立法机关通过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来确定社区矫正的基本法律制度,另一方面积极研究起草综合性的社区矫正法。目前,司法部正在抓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案,同时起草《社区矫正执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执行程序,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今年能在全国全面推开。
会上,安徽、天津、山东等8省(区、市)司法厅(局)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围绕社区矫正的性质、定位、适用对象、执行机关、执行方式和内容、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措施、社区矫正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以及对制定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确立社区矫正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相互交流了工作经验。(通讯员李愈 记者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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