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jsgqo 发表于 2009-4-5 17:00:42

江苏做实做强综治基层组织

村村建有综治办九成五乡镇建成政法综治中心
近年来,江苏省各地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注重基层、着重基础、重心下移、重点前移”的要求,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有力推动了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4月3日,在江苏省综治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上,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新民介绍,全省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22108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集治保、调解、社区警务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村级综治办,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的建成率达95%。基层基础建设的加强,为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困扰农村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在苏南等发达地区,由于村级经济的繁荣,外来人口在部分农村地区急剧增加,平安创建的任务愈发繁重。
“因区划调整、行政村撤并、土地征用、农宅拆迁等原因,造成原有的自然村格局和邻里相互关照自然形成的防控体系逐渐被打破,而派出所民警、治安辅助人员主要集中在镇区,因警力不足,深入农村的时间无法保证,难以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农村地区治安问题的发生。”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国忠说,村级综治组织力量不足,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合力,亟待建立新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2004年起,苏州市推广昆山等地建设村级“五位一体”综治办的经验,在全市1874个村(社区)中推广建立了集综合治理、社区(村)警务、治保、调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功能的村级综治办。同时发挥基层群众及时排查矛盾的优势,将“大综治、大防控、大调解”机制得以充分延伸和加强,在重点企事业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综治组织,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解决了机构和机制问题,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机构“虚设”和“空转”问题,还要重点解决“有人抓”、“怎么抓”的问题,“如何切实把基层基础建设‘做实做强’,真正承担起组织一方、协调各方的重任,关系到平安建设的整体成效。”张新民认为。
在泰州市,从去年初起就在全市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目前挂牌率已达100%,其中按照把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调处中心、安全办、信访所采取“大集中”模式综合办公的已达20%以上。泰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祥凤介绍说,中心建立后和各部门信息资源实现了共享,力量得到整合,基层群众以前办一件事要“跑断腿”,现在只要到一个窗口办理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务,办事效率提高了,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度也随之提升。
在太仓市,各村(社区)还全部配备了专抓综治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乡镇政法综治中心主任则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基层综治组织的优势,主要落脚点还在于‘联’上,使基层遇到问题也能发挥‘齐抓共管’作用。现在每一个乡镇、村都能够独立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治安形势分析会,也可以组织力量定期排摸、梳理辖区内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开展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太仓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林祥说,政法综治中心不仅发挥了基层社情民意收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还成为了治安防范的协调中心和便民利民的服务中心。据介绍,太仓市还将乡镇治安防范的整体规划交由中心统筹协调制定,推动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三防联动,织密镇(区)防范网络,仅农村“智能型家庭报警器”的安装率就达到80%,“户村接警系统”建成率则达到了66%。
张新民说,村级“五位一体”综治办和乡镇政法综治中心的建设,将不安定、不安全因素的预防和化解关口“前移”了一大步,成为了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建“平安江苏”的工作平台和党委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记者 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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