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ShddpI 发表于 2009-4-5 17:00:47

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

党的领导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根本保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摆到地方党政工作大局中的应有位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长期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在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壮大力量、落实保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亲自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所在。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快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步伐,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基层的全面落实。在基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有效举措。领导责任制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龙头,综治委、纪检委、组织部、监察部(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局)五部委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发挥作用。要强化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意识,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推进平安建设的实绩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管理监督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进一步完善和用好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具体办法,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通过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的衔接,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加大基层经费保障力度,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提供物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县、乡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基层单位特别是村(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给予适当补助。要热情关心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干部,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进一步激发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各级综治委要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形成抓基层、打基础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实效、实现新突破。(法制日报评论员)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