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众对社会治安和稳定状况综合满意率达90.88%
3个百分点靠10大综治新招提升2008年以来,云南省委政法委着力抓住影响和制约综治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了符合云南实际的十大综治工作机制。在近日召开的中央综治委全会上,云南省委政法委的综治经验汇报得到有关领导及与会专家的充分肯定。
第一是综治维稳高层推进上下联动机制。中共云南省委去年两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综治维稳工作,并做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意见对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原则、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总体部署和具体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委政法委、省综治维稳委还先后制订了20多个相关实施方案、办法和规定。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综治维稳委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格局,省综治维稳委注重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各地各部门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局面。
第二是综治工作多元责任机制。云南首次将综治工作纳入政府问责制的新领域,对发生重特大案(事)件地区的领导严格追究责任。去年的“孟连事件”发生后,云南对普洱市市委书记、市长和市委政法委书记等人分别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责令辞职的问责。为防止制订新项目因决策不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云南还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机制。仅在2008年,云南就对全省共244个重大事项进行了稳定风险评估,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为零。云南建立的综治维稳工作挂钩联系制度,由省综治维稳委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单位分别挂钩联系一个县,以解决综治基层基础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云南还强化领导干部综治维稳政绩考核,从2009年起,省委对所有州市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综治维稳政绩专项考核,并建立综治维稳实绩档案。
第三是建立“两项排查”与维稳预警衔接长效机制。为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云南省把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作为推进综治工作的重要和首位任务。逐步建立统计分析长效机制为平台,强化建立基层综治维稳信息收集机制、情况报送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对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措施的规范机制。2008年度,各级综治维稳委对全省共实施了173次维稳预警,有效预防化解和妥善处置了各类社会矛盾。
第四是建立平安创建工作的动态竞争机制。云南省坚持以平安创建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创建保障、考核奖惩等创建机制,将创建活动由侧重县(市、区)范围,扩展到纵向的多区域、多层次及横向的多行业、多形式的创建;尤其将一劳永逸的“命名制”改为一年一评、竞争择优的动态性“创先制”。2008年度,省委、省政府采取竞争机制评选了30家先进平安县(市、区),取消了6家先进平安县(市、区)的资格。
第五是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机制。为探索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云南省在红河、曲靖两州市开展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的试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调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小事不出乡村,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云南省委政法委从全省各级选派司法行政2500名干部、劳教系统1000名干警,分期分批下派基层司法所,以社区矫正为平台共建基层大调解机制。云南省还大力推广师宗、金平等县在矛盾纠纷调处中以结案为目标,进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经验,增强基层综治的经济实力,激发了调解人员的工作活力,提高了民间纠纷的调处效力。
第六是建立综治基层基础的规范建设机制。云南省于去年10月决定在全省全面推开的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将全省综治基层基础的规范建设落在实处,云南规范保障机制,确保“有钱办事”。全省按照州市、县综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求,确保基层综治维稳委(办)有必要的办公条件。云南省委、省政府还从同级政法部门调整编制充实各级综治维稳办,分别增加编制,确保“有人干事”。曲靖市还在全市乡镇(街道)调剂2个行政编制,作为综治维稳办专编使用。云南省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工作规则》,从多个方面对综治维稳工作进行系统规范,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按章理事”。
第七是创新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机制。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重点建立健全从省到乡镇四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措施,认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建立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长效机制。据了解,云南省到目前为止共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点)2793个,有专兼职协管员6893人。全省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由以社会防范控制为主的治安管理向综合服务和管理转变。
第八是建立综治维稳工作边界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周边省(市、区)边际综治协作和藏区维稳工作,云南省委政法委和省综治维稳委承办了云南、四川、贵州、广西、西藏和重庆、甘肃、青海8省(区、市)综治维稳工作协作会议,制订了协作联系会议制度、实行联络员制度及工作信息交流制度,拟定定期轮流承办联系会议,交流综治维稳协作工作经验,重点研究协调平安边界创建、跨地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藏区维稳等工作,争取逐步建立完善省际之间的联排、联调、联防、联治、联打、联动和联谊的“七联”机制,促进各省市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九是建立见义勇为拓展工作机制。云南省强调树立“见义勇为人人有责、社会和谐人人共享”的理念,加强建设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省和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上下联动、共谋发展;扩展见义勇为的活动内容和方式,组织发动见义勇为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社会志愿者活动,优抚帮助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亲属和负伤致残人员等,拓宽见义勇为资金的多元化来源渠道,设置特别奖项,宣传发动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为见义勇为捐赠基金。
第十是建立维护稳定特殊困难人员专项救助机制。针对基层执行难和信访中缺乏资金帮助而导致困难群众涉法涉诉、重信重访、群体性事件不断的老大难问题,云南省积极培育和推广宣威市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由法院推动,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部门衔接,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制度的做法,云南省委决定自2009年起建立省、州市、县三级特殊困难人员专项救助资金,其中省级1000万元。
据了解,通过这十大综治创新机制的实施,2008年云南省在治安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大局稳定、民族和谐、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良好态势。云南省虽然发生了“孟连事件”,但在总体上,排查出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刑事发案发生数等,同比均有大幅下降;公众对社会治安和稳定状况的综合满意率达90.88%,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储皖中施怀基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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