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峰一农信社联络员私印存单骗储户159万
湖南双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走马街农村信用合作社白杨分社业务联络员胡某,在从事“揽储”业务活动中,从2007年起,陆续向52名储户开具由自己找人印刷的“湖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共诈骗储户现金159万元。据了解,这是该县继花门等多地之后发生的又一起“揽储”诈骗案。4月2日至3日,所有储户接到通知,他们可持手中的假存折前往镇政府领回原存款的90%,利息不计。对此,储户们很不满意。走马街镇梅山坪村罗家组村民张金华告诉记者:2008年2月16日,胡某以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的名义向他吸收存款1万元,并以走马街农村信用合作社白杨分社的名义为其开具了一张存单,约定存期为上年,到期利息为414.00元。岂料到2008年8月14日,张金华听村民讲胡某因涉嫌金融诈骗,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他赶紧拿出存折上白杨信用社去核对,结果发现存折果然是假的。
另一村民谭立秋告诉记者,仅他们家的兄弟姊妹,就在胡某手中“存”入了10几万元。近2年时间下来,这10多万这有好几千块钱息了。而如今不仅得不到息钱,连本钱都还要亏,这实在有点让人想不通。
储户们反映:早要2007年11月,梅丰村信用业务联络员胡建盛便向白杨分社反映过梅山坪村谭愉怀的10000元定期存单是假凭证。当时,白杨分社相关工作人员仅作出了让胡将假存单到其办事处调换成真存单的处理,而没有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报告处置,因此造成更多储户受损。
据了解,早在2005年,湖南省银监局便已下文撤销农村信用社的村级信用代办站,仅设置村级信用业务联络员,并规定联络员不得直接接触现金,不能直接办理“收、存、贷、取”等业务,只能陪同或介绍客户到信用社办理业务。
储户们通过咨询律师后认为:作为主管单位的双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一家合法的金融机构,胡某作为其聘请的业务员,从2006年以来,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银监部门的有关规定,也没有履行告知程序,依然让作为业务联络员的胡某办理“收、存、贷、取”等业务,并且,在发现胡伪造假存单后也未对其进行及时处置,因此,要求双峰信用合作联社对其损失承担责任。
就此情况,记者想向信用社一名在场的刘姓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时,该工作人员称自己只是办事的,其它什么都不知道,之后匆匆离去。
据走马街镇综治办的贺主任介绍,储户所领原存款的90%,由信用社出30%,政府出60%。而该办公室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见到记者后牛气冲天地说:我们不欢迎你们,你们这是破坏我们的稳定!更多相关情况,记者将继续关注。
胡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拘捕。
页:
[1]